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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32号――关于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决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6-27 生效日期: 2012-06-28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6月28日发布该年度第4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06年6月28日起5年。

  

  2011年6月27日,商务部发布该年度第34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本次复审调查产品范围与商务部2006年第44号公告中列明的产品范围一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103000。

  

  商务部对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维持原反倾销措施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裁定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对中国的倾销有可能继续发生。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有可能再度发生。

  

  二、反倾销措施

  

  自2012年6月28日起,继续按照商务部2006年第44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12年6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对本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公告自2012年6月28日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商务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

  俄罗斯的环氧氯丙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2011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调查机关对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对中国的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并依据《中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做出复审裁定如下:

  一、原反倾销措施

  2006年6月28日,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征收0%-71.5%的反倾销税。

  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没有利害关系方向调查机关申请过任何形式的复审调查。

  二、期终复审调查程序

  (一)到期公告。

  2010年12月28日,调查机关发布该年度第97号公告,告知原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根据《反倾销条例》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可在原反倾销措施终止日60天前,向调查机关提出书面复审申请。

  (二)复审申请。

  2011年4月13日,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国环氧氯丙烷产业向调查机关提交了期终复审申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表示支持申请人的复审申请。

  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倾销对中国环氧氯丙烷产业造成的损害有可能再度发生,请求调查机关继续维持原反倾销措施。

  (三)立案前通知。

  2011年6月20日,调查机关就有关期终复审申请事宜通知了涉案国驻华使馆。
(四)立案。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调查机关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书的主张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本案申请人及其支持企业同类产品的产量超过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符合产业代表性要求,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书符合立案要求。

  根据审查结果及《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规定,调查机关于2011年6月27日发布该年度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复审调查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五)立案通知及利害关系方评论。

  立案当日,调查机关就立案事宜通知了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驻华使馆,并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公开文本。

  立案当日,调查机关就立案事宜通知了申请人及已知的涉案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利害关系方可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有关申请书公开文本。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利害关系方就本次复审立案发表评论意见。

  (六)登记应诉。

  调查机关在该年度第34号公告中公布,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调查机关申请参加应诉。如利害关系方未在立案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调查机关登记应诉,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做出裁定。

  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生产商、出口商和进口商登记应诉,俄罗斯政府作为利害关系方登记应诉本次复审倾销调查。

  (七)倾销调查与损害调查。

  1.倾销调查

  (1)收集证据

  立案后,调查机关通过以下方法和渠道,收集了相关证据:

  向已知7家生产商发放了调查问卷,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企业提交答卷。

  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可能性等方面的相关证据。调查机关对申请书和申请人补充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

  调查机关通过查询海关数据、咨询相关行业协会、查阅相关网站、公开刊物,了解与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有关的数据和信息。

  俄罗斯政府作为利害关系方在本案调查过程中通过来函方式表示关注,调查机关通过回函方式予以答复。

  (2)听证会和意见陈述

  调查机关向利害关系方告知提请召开听证会的权利,复审调查期间,没有利害关系方申请召开听证会。2011年8月24日,调查机关会见了俄罗斯政府代表,听取了俄罗斯政府对本案的意见陈述。

  (3)披露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反倾销调查信息披露暂行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于2012年5月23日向利害关系方披露了本案倾销部分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并给予其提出评论意见的机会。

  2.损害调查

  (1)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

  2011年6月27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参加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的通知》(商调查函[2011]192号)。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相关利害关系方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

  (2)成立产业损害调查组

  2011年7月12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成立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组的通知》(商调查函[2011]206号),成立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组。

  (3)发放和收回调查问卷

  2011年7月18日,调查机关向已知的利害关系方发放了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商调查函[2011]202号)、《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商调查函[2011]203号)和《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商调查函[2011]204号)。

  在规定的时间内,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了《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调查机关未收到《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和《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答卷。

  (4)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陈述

  2011年7月11日,调查机关收到本案申请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召开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的申请》。调查机关于同日发布《关于召开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的通知》(商调查函[2011]208号)。
2011年7月20日,调查机关召开了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申请人意见陈述会,听取申请人及支持企业陈述申请理由及对本案产业损害调查的相关意见。

  申请人及支持企业认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5)召开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

  2012年2月7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召开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的通知》(商调查函[2012]42号)。

  2012年2月15日,调查机关召开本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听取了本案申请企业、支持企业以及部分下游企业的意见陈述。

  本案申请企业及支持企业表示,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继续采取措施,不会影响下游用户的正常生产经营。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的发展需要得到下游企业的支持,希望上下游企业在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共同发展,形成多赢的良好局面。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可能再度受到实质损害,因此,希望继续维持原反倾销措施,维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以及下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下游企业提出,调查期内,国内生产的环氧氯丙烷产品与进口被调查产品在质量上不存在差异,可相互替代,且完全能够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同时表示,一个相对公平、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上下游企业的共同发展,下游企业支持此次期终复审调查。

  (6)接收书面陈述材料

  2011年7月20日,申请人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汇报材料》。

  2012年2月15日,申请人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申请人发言稿》。

  (7)实地核查

  2011年12月15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实地核查的通知》(商调查函[2011]426号)。2012年2月,调查机关对本案申请企业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案支持企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期间,调查机关对本案申请书及《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中的数据和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核查结束后,以上三家企业分别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期终复审案实地核查汇报材料》和《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实地核查后补充资料》。

  (8)信息公开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三条和《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所有与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公开信息均已按规定送交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本案所有利害关系方可以查找、阅览、摘抄、复印与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公开信息。

  (9)信息披露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在裁定前向本案利害关系方披露了本案最终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并给予其提出评论意见的机会。信息披露期间,没有利害关系方提出评论意见。

  调查机关对申请书及所附证据材料、收回的调查问卷答卷和实地核查结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全面评估,并收集和补充了相关证据材料。调查机关对利害关系方提出的评论和意见依法予以了充分考虑。

  三、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一)被调查产品。

  复审被调查产品与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被调查产品一致。

  中文名称:环氧氯丙烷,又名1-氯-2,3-环氧丙烷、表氯醇

  英文名称:epichlorohydrin(简称ech)

  分子式:c3h5ocl

  化学结构式:  o

   / ch2─ch─ch2cl

  税则号: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9103000。

  物理及化学特征:在常温下是一种透明、有刺激性气味的低粘度、易挥发、不稳定的无色油状液体,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三氯乙烯等。

  主要用途:环氧氯丙烷主要用于生产环氧树脂,还可用于生产合成甘油、硝化甘油炸药、玻璃钢、电绝缘品、表面活性剂、医药、农药、涂料、胶料、离子交换树脂、增塑剂、(缩水)甘油衍生物、氯醇橡胶等多种产品。此外,环氧氯丙烷还用作纤维素脂、树脂、纤维素醚的溶剂。
(二)调查范围。

  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

  四、国内同类产品和国内产业

  (一)同类产品。

  商务部2006年6月28日第44号公告发布的环氧氯丙烷反倾销原审案件最终裁定中认定,“国内生产的环氧氯丙烷与被调查产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相同,生产工艺和采用的原料相同,用途相同且相互可替代,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基本相同。国内生产的环氧氯丙烷与被调查产品属于同类产品。”

  2011年6月27日,商务部发布第34号立案公告认定,复审被调查产品范围与原反倾销被调查产品范围一致。

  在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国内生产的环氧氯丙烷与原审案件调查期内生产的环氧氯丙烷在物理和化学性能、生产工艺、产品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未发生实质变化。

  因此,调查机关认定,本次复审的被调查产品与国内生产的环氧氯丙烷产品属于同类产品。

  (二)国内产业。

  调查机关对本案提交答卷的3家企业的产业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证据显示,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提交答卷企业环氧氯丙烷产量占同期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9.43%、51.78%、64.63%、73.29%和60.10%。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调查机关认定,调查期内,国内上述3家提交答卷企业可以代表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本裁定所依据的国内产业数据,除特别注明外,均来自以上3家企业。

  五、复审调查期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六、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调查机关在立案之日通知申请书上列明的出口商、生产商和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驻华使馆;同日,调查机关将立案公告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任何利害关系方均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本案立案公告。立案后,调查机关给予各利害关系方20天的登记应诉期,给予所有利害关系方合理的时间获知立案有关情况。

  2011年7月25日,调查机关向登记应诉公司发放了调查问卷;同日,调查机关将调查问卷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任何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本案调查问卷。

  调查机关已尽可能通知所有利害关系方,也已尽可能向所有利害关系方提醒不登记应诉或不提交答卷的结果。

  调查机关注意到,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生产商、出口商未参加应诉,也未提交答卷,调查机关无法直接获得倾销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调整因素以及出口国出口能力、国内消费、对中国出口和对第三国出口等方面的数据和证据。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进行认定。

  本案申请书的数据来源于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和涉案国海关统计数据以及其他公开渠道。调查机关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信息是可获得的最佳信息,调查机关同时核实了有关海关数据。

  (一)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

  美国

  调查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以及经核实的海关数据,对美国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进行了认定,对影响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可比性因素进行了调整,并在同一贸易环节进行了比较。

  经调查,调查机关认定,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存在倾销。

  韩国

  调查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和经核实的海关数据,对韩国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进行了认定,对影响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可比性因素进行了调整,并在同一贸易环节进行了比较。

  经调查,调查机关认定,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韩国的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存在倾销。

  日本

  调查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和经核实的海关数据,对日本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进行了认定,对影响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可比性因素进行了调整,并在同一贸易环节进行了比较。

  经调查,调查机关认定,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日本的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存在倾销。

  俄罗斯

  调查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和经核实的海关数据,对俄罗斯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进行了认定,对影响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可比性因素进行了调整,并在同一贸易环节进行了比较。

  经调查,调查机关认定,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俄罗斯的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存在倾销。
(二)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美国

  1.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

  根据原反倾销措施,美国被调查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4.3%-71.5%。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美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出口存在倾销的事实。

  2.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

  本案申请人提供了有关数据。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美国是全球环氧氯丙烷的主要生产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产能大并稳定在46万吨,而产量总体有所下降,开工率总体呈下降趋势,2006-2010年开工率分别为78.72%、70.67%、63.63%、51.61%和60.52%,累计降幅18个百分点,闲置产能由2006年的9.79万吨上升到2010年的18.61万吨,闲置产能大。

  (2)国内消费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相对于较大的产能,美国环氧氯丙烷的国内消费需求明显不足,2006-2010年国内消费量分别为23.60万吨、24.30万吨、22.70万吨、21.50万吨和23.70万吨。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和经核实的海关数据,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环氧氯丙烷对国外市场的出口量占总产量的比例平均为26.95%左右,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

  3.对中国出口情况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06-2010年,美国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占中国总进口比例也呈下降趋势,但年平均比例仍高达28%。为了保持对中国出口,美国出口商改变了出口贸易方式,加工贸易占美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的比例从2006年的5.77%上升至2010年的47.74%。

  反倾销措施实施后,美国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这不仅归因于反倾销措施以及主要原材料丙烯的价格总体上涨共同作用。而且如上文所述,美国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价格仍然属于倾销价格。

  4.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10年美国环氧氯丙烷生产商、出口商同时向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低价出口环氧氯丙烷产品。2010年美国向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低价出口环氧氯丙烷产品数量合计为60931吨,占同期其环氧氯丙烷对第三国(地区)总出口量的比例为99.64%,占同期环氧氯丙烷总产量的22%,说明其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需求较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该情形可能发生在对中国的出口中。

  综合上述调查分析,美国国内环氧氯丙烷产能大,出口能力强,国内消费需求不足,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高,没有证据表明上述情况会发生变化。此外,美国大量低价向第三国(地区)出口环氧氯丙烷,说明其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需求较强。中国环氧氯丙烷需求增长迅速且潜力大,可能成为美国环氧氯丙烷对外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在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情况下,倾销调查期内,美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仍然存在倾销。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其可能会加大低价倾销的力度。综上所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美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韩国

  1.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

  根据原反倾销措施,韩国被调查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8%-71.5%。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韩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出口存在倾销的事实。

  2.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

  本案申请人提供了有关数据。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韩国产能稳定,保持在6.8万吨,产量有所下降,开工率呈下降趋势,2006-2010年开工率分别为90.44%、87.50%、84.56%、80.88%和81.62%,累计降幅达8.82个百分点,闲置产能有所增加。

  (2)国内消费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韩国环氧氯丙烷的国内消费需求相对稳定并略有下降,2006年国内消费量约为6.32万吨,2010年国内消费量约为5.90万吨。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和经核实的海关数据,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韩国环氧氯丙烷对国外市场的出口量占总产量的平均比例在34%左右,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

  3.对中国出口情况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06-2010年,韩国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占中国进口总量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占韩国对外出口量的比重年均高达57%以上。为了保持对中国出口,韩国出口商改变了出口贸易方式,加工贸易占韩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的比例从2006年的16.54%上升至2010年的63.08%。

  反倾销措施实施后,韩国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2010年比2006年下降了12.61%。这不仅与主要原材料丙烯的价格总体上升的走势相反,而且如上文所述,韩国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价格仍然属于倾销价格。
4.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10年韩国环氧氯丙烷生产商、出口商同时向除中国以外的18个国家低价出口环氧氯丙烷产品数量合计为6371吨,占同期其环氧氯丙烷对第三国(地区)总出口量的比例为98.68%,说明其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需求较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该情形可能发生在对中国的出口中。

  综合上述调查分析,韩国国内环氧氯丙烷产能较大,出口能力较强,国内消费稳定并略有下降,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较高,中国是其最主要的目标市场,没有证据表明上述情况会发生变化。此外,韩国大量低价向第三国(地区)出口环氧氯丙烷,说明其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需求较强。在全球环氧氯丙烷产能严重过剩、除中国外其他消费市场需求低迷的情况下,中国作为环氧氯丙烷需求增长迅速且潜力大的国家,邻近韩国,是韩国环氧氯丙烷对外出口的主要潜在目标市场。在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情况下,倾销调查期内,韩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仍然存在倾销。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其可能会加大低价倾销的力度。综上所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韩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日本

  1.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

  根据原反倾销措施,日本被调查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0%-71.5%。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日本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出口存在倾销的事实。

  2.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

  本案申请人提供了有关数据。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日本产能略有增长并相对稳定,保持在12.1万吨,而产量总体下降明显,开工率总体呈下降趋势,2006-2010年开工率分别为95.74%、91.98%、88.43%、62.56%和62.31%,累计降幅33个百分点,闲置产能大幅增加了8.3倍。

  (2)国内消费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日本环氧氯丙烷的国内消费需求呈大幅下降趋势,2006-2010年其国内消费量分别为11.21万吨、11.60万吨、10.95万吨、6.72万吨、6.73万吨,2010年比2006年大幅下降了39.96%。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和经核实的海关数据,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日本环氧氯丙烷对国外市场的出口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分别为15.17%、11.23%、15.51%、24.83%和30.37%,累计升幅达15个百分点,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在逐年增强,对外出口是日本环氧氯丙烷企业销售的重要方式。

  3.对中国出口情况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06-2010年,日本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占中国总进口量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为了保持对中国出口,日本出口商改变了出口贸易方式,加工贸易占日本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的比例从2006年的23.53%上升至2010年的74.77%。

  反倾销措施实施后,日本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这不仅与主要原材料丙烯的价格总体上升的走势相反,而且如上文所述,日本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价格仍然属于倾销价格。

  4.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10年日本环氧氯丙烷生产商、出口商同时向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低价出口环氧氯丙烷产品。2010年日本向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低价出口环氧氯丙烷产品数量合计为20298吨,占同期其环氧氯丙烷对第三国(地区)总出口量的比例为99.11%,说明其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需求较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该情形可能发生在对中国的出口中。

  综合上述调查分析,日本国内环氧氯丙烷产能大,出口能力强,国内消费呈不断萎缩态势,国际市场依赖程度高,没有证据表明上述情况会发生变化。此外,日本大量低价向第三国(地区)出口环氧氯丙烷,说明其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需求较强。中国环氧氯丙烷需求增长迅速且潜力大,可能成为日本环氧氯丙烷对外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在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情况下,倾销调查期内,日本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仍然存在倾销。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其可能会加大低价倾销的力度。综上所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日本环氧氯丙烷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俄罗斯

  1.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

  根据原反倾销措施,俄罗斯被调查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5.4%-71.5%。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俄罗斯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出口存在倾销的事实。

  2.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

  本案申请人提供了有关数据。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俄罗斯产能稳定,保持在9.6万吨,而产量总体下降明显,开工率总体呈下降趋势,2006-2010年开工率分别为75.94%、76.56%、76.04%、59.38%和63.54%,累计降幅12个百分点,闲置产能大幅增加。
(2)国内消费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俄罗斯环氧氯丙烷的国内消费需求较小并总体呈下降趋势,2006年国内消费量约为1.23万吨,占当年产量的16.87%,2010年国内消费量约为1.12万吨,占当年产量的18.39%。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和经核实的海关数据,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由于国内消费规模小且呈下降趋势,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国外市场的出口量占总产量的比例平均为65%左右,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

  3.对中国出口情况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06-2010年,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数量和占进口总量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但2010年占进口总量的比重有所反弹,对华出口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重较高。为了保持对中国出口,俄罗斯出口商改变了出口贸易方式,加工贸易占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的比例从2006年的53.25%上升至2010年的95.05%。

  反倾销措施实施后,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这不仅与主要原材料丙烯的价格总体上升的走势相反,而且如上文所述,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华出口价格仍然属于倾销价格。

  4.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10年俄罗斯环氧氯丙烷生产商、出口商同时向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环氧氯丙烷产品。2010年俄罗斯向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低价出口环氧氯丙烷产品数量合计为4310吨,占同期其环氧氯丙烷对第三国总出口量的比例为100.00%,说明其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需求较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该情形可能发生在对中国的出口中。

  综合上述调查分析,俄罗斯国内环氧氯丙烷产能大,出口能力强,国内消费呈不断萎缩态势,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高,没有证据表明上述情况会发生变化。此外,俄罗斯大量低价向第三国(地区)出口环氧氯丙烷,说明其低价寻求国外市场的需求较强。在全球环氧氯丙烷产能严重过剩、除中国外其他消费市场需求低迷的情况下,中国作为环氧氯丙烷需求增长迅速且潜力大的国家,可能成为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外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在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情况下,倾销调查期内,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仍然存在倾销。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其可能会加大低价倾销的力度。综上所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三)倾销调查结论。

  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对中国的倾销有可能继续发生。

  七、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调查机关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国内产业损害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审查。

  (一)调查期内国内产业状况。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七、八条及《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四、五、六、七条规定,调查机关对调查期内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进行了调查。证据显示:

  1.表观消费量

  调查期内,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的表观消费量呈逐年增长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的表观消费量分别为25.47万吨、32.37万吨、33.76万吨、34.29万吨和42.44万吨。

  2007年比2006年增长27.09%,2008年比2007年增长4.29%,2009年比2008年增长1.57%,2010年比2009年增长23.77%。

  2.产能

  调查期内,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的生产能力逐年增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的生产能力分别为9.87万吨、18.53万吨、29.20万吨、33.20万吨和37.20万吨。

  2007年比2006年增长87.84%,2008年比2007年增长57.55%,2009年比2008年增长13.70%,2010年比2009年增长12.05%。

  3.产量

  调查期内,国内同类产品产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同类产品产量分别为6.54万吨、12.94万吨、18.10万吨、21.26万吨和24.04万吨。

  2007年比2006年增长98.02%,2008年比2007年增长39.81%,2009年比2008年增长17.45%,2010年比2009年增长13.09%。

  4.开工率

  调查期内,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开工率呈总体下降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开工率分别为66.25%、69.84%、61.98%、64.02%和64.62%。

  2007年比2006年增长3.59个百分点,2008年比2007年下降7.87个百分点,2009年比2008年增长2.05个百分点,2010年比2009年增长0.60个百分点。
5.销售量

  调查期内,国内同类产品销售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同类产品销售量分别为63598吨、122330吨、173985吨、214038吨和228521吨。

  2007年比2006年增长92.35%,2008年比2007年增长42.23%,2009年比2008年增长23.02%,2010年比2009年增长6.77%。

  6.市场份额

  调查期内,国内同类产品市场份额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同类产品市场份额分别为24.97%、37.79%、51.54%、62.42%和53.85%。

  2007年比2006年上升12.82个百分点,2008年比2007年上升13.74个百分点,2009年比2008年上升10.88个百分点,2010年比2009年下降8.57个百分点。

  7.销售价格

  调查期内,国内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为18881.35元/吨、14334.38元/吨、11081.40元/吨、8108.29元/吨和12468.95元/吨。

  2007年比2006年下降24.08%,2008年比2007年下降22.69%,2009年比2008年下降26.83%,2010年比2009年上升53.78%。

  8.销售收入

  调查期内,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销售收入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销售收入分别为12.01亿元、17.54亿元、19.28亿元、17.35亿元和28.49亿元。

  2007年比2006年增长46.03%,2008年比2007年增长9.95%,2009年比2008年下降9.99%,2010年比2009年上升64.19%。

  9.税前利润

  调查期内,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税前利润总体呈大幅下降趋势,甚至出现亏损。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税前利润分别为2.96亿元、2.29亿元、亏损2.93亿元、亏损2.78亿元和亏损0.12亿元。

  2007年比2006年下降22.88%,2008年出现亏损, 2009年比2008年减少亏损4.88%,2010年比2009年减亏95.63%。

  10.投资收益率

  调查期内,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投资收益率总体呈现大幅下降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投资收益率分别为54.59%、18.56%、-18.96%、-20.20%、和-0.73%。

  2007年比2006年下降36.03个百分点,2008年比2007年下降37.52个百分点,2009年比2008年下降1.24个百分点,2010年比2009年上升19.47个百分点。

  11.就业人数

  调查期内,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就业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就业人数分别为735人、1542人、1790人、1837人和2145人。

  2007年比2006年上升109.80%,2008年比2007年上升16.08%,2009年比2008年上升2.63%,2010年比2009年上升16.77%。

  12.劳动生产率

  调查期内,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劳动生产率总体呈上升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劳动生产率分别为88.91吨/人、83.95吨/人、101.10吨/人、115.69吨/人和112.06吨/人。

  2007年比2006年下降5.58%,2008年比2007年上升20.43%,2009年比2008年上升14.43%,2010年比2009年下降3.14%。

  13.人均工资

  调查期内,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人均工资总体呈上升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人均工资分别为21746.59元、21953.35元、21652.85元、23886.33元和28355.25元。

  2007年比2006年上升0.95%,2008年比2007年下降1.37%,2009年比2008年上升10.31%,2010年比2009年上升18.71%。

  14.期末库存

  调查期内,国内同类产品期末库存总体呈大幅增加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内同类产品期末库存分别为2521吨、8093吨、11520吨、7826吨和11009吨。

  2007年比2006年增加221.02%,2008年比2007年增加42.34%,2009年比2008年减少32.06%,2010年比2009年增加40.67%。

  15.现金净流量

  调查期内,国内同类产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呈现波动且总体下降趋势。2006年、2007年国内同类产品现金净流量为现金净流入2.05亿元和1.19亿元。2007年比2006年下降41.95%;2008年、2009年国内同类产品现金净流量为现金净流出1.13亿元和3.02亿元,2009年比2008年下降167.26%;2010年国内同类产品现金净流量为现金净流入0.67亿元。

  16.投融资能力

  调查期内,虽然国内产业产能不断扩大,但同类产品税前利润逐年大幅下降,2008年至2010年处于亏损状态,对资金的回收及下一步投融资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证据表明,调查期内,由于实施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对国内的倾销行为受到一定的遏制。同时,国内环氧氯丙烷市场需求持续增长,2010年比2006年增长了66.63%。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陆续新建和扩建了一批生产装置,国内产业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产量、销售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国内环氧氯丙烷市场份额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10年比2006年上升了28.88个百分点。国内环氧氯丙烷销售收入、就业人数、人均工资、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指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好转。与此同时,调查期内,由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逐年下降,导致国内产业税前利润总体呈大幅下降趋势,由2006年盈利2.96亿元,下降至2010年亏损0.12亿元,其中,2008年和2009年亏损分别达到2.93亿元和2.78亿元。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投资收益率也相应呈现总体大幅下降趋势。国内环氧氯丙烷产品期末库存大幅增加,2010年比2006年增加了336.69%,产品积压严重。此外,调查期内,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新建和扩建的生产装置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企业效益下降导致企业偿贷压力增加。
因此,调查期内,由于实施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使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对国内的倾销行为受到一定的遏制。国内环氧氯丙烷市场环境有所改善,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得到初步恢复和发展,但仍然容易受到低价进口产品的冲击和影响。

  (二)损害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1.国内环氧氯丙烷市场状况

  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开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内多家生产企业陆续引进国外先进生产技术和生产装置生产环氧氯丙烷产品。由于环氧氯丙烷的生产技术较为复杂,且装置所需的前期投资巨大,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的发展滞后于国内市场需求的增长。自2000年以来,来自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产品大量向中国市场倾销,给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造成了严重的实质损害。2006年6月28日,商务部决定对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向中国出口的环氧氯丙烷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使得被调查产品的倾销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国内环氧氯丙烷市场环境得到改善。

  调查期内,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下游环氧树脂等行业及相关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国内环氧氯丙烷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2006年至2010年,国内环氧氯丙烷年均表观消费量呈现持续增长趋势。2007年比2006年增长27.09%,2008年比2007年增长4.29%,2009年比2008年增长1.57%,2010年比2009年增长23.77%。预计2012年国内环氧氯丙烷表观消费量将达到55万吨左右。与此同时,国内产业投入资金建设新产能,以适应快速增长的国内需求。预计在未来几年内,随着国内环氧氯丙烷市场需求的增长,国内环氧氯丙烷的产能也将相应地稳步增长。届时,国内环氧氯丙烷的供应将完全能够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2.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增加的可能性

  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之间及被调查产品与同类产品之间在物理和化学特性、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用途、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产品可替代性、消费者和生产者评价等方面基本相同,在国内市场上存在相互竞争关系,而且竞争条件基本相同。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九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认定,调查期内,就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环氧氯丙烷原审调查期内,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向中国大量低价出口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及占国内环氧氯丙烷市场份额均呈大幅上升趋势。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呈下降趋势。2006年至2010年,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分别为12.01万吨、5.97万吨、5.72万吨、4.12万吨和2.21万吨,2007年比2006年下降了50.28%,2008年比2007年下降了4.16%,2009年比2008年下降了27.97%,2010年比2009年下降了46.40%。

  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分别为47.16%、18.45%、16.95%、12.02%和5.21%。2007年比2006年下降了28.71个百分点,2008年比2007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2009年比2008年下降了4.93个百分点,2010年比2009年下降了6.81个百分点。

  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占中国环氧氯丙烷总进口量的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分别为82.59%、74.41%、88.75%、72.81%和51.66%。2007年比2006年下降了8.18个百分点,2008年比2007年上升了14.34个百分点,2009年比2008年下降了15.94个百分点,2010年比2009年下降了21.15个百分点。上述证据表明,与原审调查期相比,2006年至2010年,尽管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总体有所下降,但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占中国总进口量的比例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上述四国仍是中国环氧氯丙烷的主要进口来源。

  (1)美国

  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调查期内,美国环氧氯丙烷产能基本保持稳定,2006年至2010年,美国环氧氯丙烷产能均保持在46万吨。2006年至2010年,美国环氧氯丙烷产量呈总体下降趋势,分别为36.21万吨、32.51万吨、29.27万吨、23.74万吨和27.84万吨。调查期内,美国环氧氯丙烷产业闲置产能总体呈快速增长趋势。2006年到2010年闲置产能分别为9.79万吨、13.49万吨、16.73万吨、22.26万吨和18.16万吨,闲置产能占当年产能的比例分别为21.28%、29.33%、36.37%、48.39%和39.48%。以上数据表明,调查期内,美国环氧氯丙烷闲置产能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且总体呈快速增长趋势。

  2006年至2010年,美国环氧氯丙烷消费量基本稳定,分别为23.60万吨、24.30万吨、22.70万吨、21.50万吨和23.70万吨。2006年至2010年,美国环氧氯丙烷可供出口的能力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22.40万吨、21.70万吨、23.30万吨、24.50万吨和22.30万吨,占其同期产能的比例分别为48.70%、47.17%、50.65%、53.26%和48.48%。上述数据表明,在调查期内,虽然美国环氧氯丙烷产业产能和消费量比较稳定,但却严重供大于求,产能远大于消费量,导致其可供出口的产能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具有较强的出口能力。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美国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分别为13.52万吨、9.55万吨、8.19万吨、4.27万吨和6.14万吨。2006年至2010年,美国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占其产量的比例分别为37.34%、29.38%、27.98%、17.99%和22.05%。上述数据表明,2006年至2010年,虽然美国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呈下降趋势,但其出口数量占其产量的比例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美国环氧氯丙烷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较强,对外出口仍是美国环氧氯丙烷产业销售产品的重要渠道。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6年至2010年,美国环氧氯丙烷产品对中国出口数量分别为5.87万吨、2.25万吨、2.41万吨、1.26万吨和0.44万吨。2006年至2010年,美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占同期中国环氧氯丙烷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40.38%、28.09%、37.33%、22.26%和10.24%。美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例分别为43.42%、23.56%、29.43%、29.51%和7.17%。上述数据表明,调查期内,美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虽然呈下降趋势,但其占中国总进口量的比例一直较高,是向中国出口环氧氯丙烷的主要国家,其对中国出口量占当年总出口量的比例也较高,年均比例为26.62%,中国仍然是美国环氧氯丙烷对外出口的重要市场。

  上述证据表明,调查期内,虽然美国环氧氯丙烷市场消费量和产能基本稳定,但美国环氧氯丙烷产业有较高的闲置产能和较强的出口能力,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也很高。随着中国国内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中国仍将是美国环氧氯丙烷对外出口的重要市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美国环氧氯丙烷产品对中国的出口数量将可能大量增加。

  (2)韩国

  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调查期内,韩国环氧氯丙烷产能保持相对稳定, 2006年至2010年,韩国环氧氯丙烷产能一直保持在6.8万吨。2006年至2010年,韩国环氧氯丙烷产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分别为6.15万吨、5.95万吨、5.75万吨、5.50万吨和5.55万吨。调查期内,韩国环氧氯丙烷闲置产能总体呈增长趋势。2006年到2010年闲置产能分别为0.65万吨、0.85万吨、1.05万吨、1.30万吨和1.25万吨,闲置产能占当年产能的比例分别为9.56%、12.50%、15.44%、19.12%和18.38%。以上数据表明,调查期内,韩国环氧氯丙烷闲置产能保持在较高水平。

  2006年至2010年,韩国环氧氯丙烷消费量分别为6.32万吨、6.08万吨、6.33万吨、5.86万吨和5.90万吨,总体呈下降趋势。2006年至2010年,韩国环氧氯丙烷可供出口的能力呈增长趋势,分别为0.48万吨、0.72万吨、0.47万吨、0.94万吨和0.90万吨,占其同期产能的比例分别为7.06%、10.59%、6.91% 、13.82%和13.24%。上述数据表明,在调查期内,韩国环氧氯丙烷产业具有较强的出口能力。

  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韩国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呈先升后降趋势,分别为2.11万吨、2.89万吨、1.82万吨、2.23万吨和1.01万吨。2006年至2010年,韩国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占其产量的比例分别为34.31%、48.57%、31.65%、40.55%和18.20%。上述数据表明,2006年至2010年,尽管韩国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其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占其产量的比例较高,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对外出口仍是韩国环氧氯丙烷产业消化其过剩产量的重要方式。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6年至2010年,韩国环氧氯丙烷产品对中国出口数量分别为1.53万吨、1.25万吨、1.24万吨、1.30万吨和0.47万吨。2006年至2010年,韩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占同期中国环氧氯丙烷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10.52%、15.54%、19.20%、22.96%和11.10%。韩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例分别为72.51%、43.25%、68.13%、58.30%和46.53%。上述数据表明,调查期内,韩国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虽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其对中国出口量占当年总出口量的比例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且其对中国出口数量占同期中国环氧氯丙烷总进口量的比例也较大,中国仍然是韩国环氧氯丙烷对外出口的重要市场。

  上述证据表明,调查期内,韩国环氧氯丙烷消费市场持续低迷,消费量总体呈下降趋势,韩国环氧氯丙烷产业有较高的闲置产能,拥有较强的出口能力,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也较高。随着中国国内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中国仍将成为韩国消化其过剩产能和产量的重要市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韩国对中国出口环氧氯丙烷的数量将可能大量增加。

  (3)日本
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调查期内,日本环氧氯丙烷产能基本保持稳定, 2006年日本环氧氯丙烷产能为11.5万吨,2007年至2010年,日本环氧氯丙烷产能均保持在12.1万吨。2006年至2010年,日本环氧氯丙烷产量呈快速下降趋势,分别为11.01万吨、11.13万吨、10.70万吨、7.57万吨和7.54万吨。调查期内,日本环氧氯丙烷产业闲置产能相应呈快速增长趋势。2006年到2010年闲置产能分别为0.49万吨、0.97万吨、1.40万吨、4.53万吨和4.56万吨,闲置产能占当年产能的比例分别为4.26%、8.02%、11.57%、37.44%和37.69%。以上数据表明,调查期内,日本环氧氯丙烷闲置产能增长到了较高水平。

  2006年至2010年,日本环氧氯丙烷消费量快速下降,分别为11.21万吨、11.60万吨、10.95万吨、6.72万吨和6.73万吨。2006年至2010年,日本环氧氯丙烷可供出口的能力呈快速增长趋势,分别为0.29万吨、0.50万吨、1.15万吨、5.38万吨和5.37万吨,占其同期产能的比例分别为2.52%、4.13%、9.50% 、44.46%和44.38%。上述数据表明,在调查期内,日本环氧氯丙烷产业的出口能力快速增加,其占产能的比例在2009年以后维持在40%以上,具有较强的出口能力。

  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日本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呈上升趋势,分别为1.67万吨、1.25万吨、1.66万吨、1.88万吨和2.29万吨。2006年至2010年,日本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占其产量的比例分别为15.17%、11.23%、15.51%、24.83%和30.37%。上述数据表明,2006年至2010年,日本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总体增加,其出口数量占其产量的比例总体增加,日本环氧氯丙烷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总体增强,对外出口是日本环氧氯丙烷产业销售产品的重要渠道。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6年至2010年,日本环氧氯丙烷产品对中国出口数量分别为0.84万吨、0.35万吨、0.69万吨、0.45万吨和0.25万吨。2006年至2010年,日本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占同期中国环氧氯丙烷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5.77%、4.35%、10.66%、7.87%和5.76%。日本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例分别为50.30%、28.00%、41.57%、23.94%和10.92%。上述数据表明,调查期内,日本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虽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其对中国出口量占当年总出口量的比例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中国是日本被调查产品对外出口的重要市场。

  上述证据表明,调查期内,日本环氧氯丙烷市场消费量快速下降,日本环氧氯丙烷产业有较大的闲置产能,出口能力不断增强,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也很高。随着中国国内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中国仍将成为日本消化其过剩产能和产量的重要市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日本对中国出口环氧氯丙烷的数量将可能大量增加。

  (4)俄罗斯

  据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调查期内,俄罗斯环氧氯丙烷产能保持相对稳定。2006年至2010年俄罗斯环氧氯丙烷生产能力均为9.6万吨。2006年至2010年,俄罗斯环氧氯丙烷产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分别为7.29万吨、7.35万吨、7.30万吨、5.70万吨和6.10万吨。调查期内,俄罗斯环氧氯丙烷闲置产能总体呈增长趋势。2006年到2010年闲置产能分别为2.31万吨、2.25万吨、2.30万吨、3.90万吨和3.50万吨,闲置产能占当年产能的比例分别为24.06%、23.44%、23.96%、40.62%和36.46%。俄罗斯环氧氯丙烷闲置产能较大。

  调查期内,俄罗斯环氧氯丙烷消费量呈下降趋势,2006年至2010年分别为1.23万吨、1.21万吨、1.38万吨、1.10万吨和1.12万吨。2006年至2010年,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可供出口的能力呈增长趋势,分别为8.37万吨、8.39万吨、8.22万吨、8.50万吨和8.48万吨,占其同期产能的比例分别为87.19%、87.40%、85.63% 、88.54%和88.31%。上述数据表明,在调查期内,俄罗斯环氧氯丙烷产业出口能力占其产能的比例均在80%以上,具有很强的出口能力。

  2006年至2010年,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分别为6.06万吨、6.14万吨、5.92万吨、3.34万吨和1.08万吨,2006年至2010年,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出口数量占其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83.13%、83.54%、81.10%、58.60%和17.70%。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高,对外出口仍是俄罗斯环氧氯丙烷企业销售产品的重要方式。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提供的数据,2006年至2010年,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呈下降趋势,分别为3.77万吨、2.12万吨、1.39万吨、1.12万吨和1.05万吨。2006年至2010年,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占同期中国环氧氯丙烷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25.92%、26.44%、21.55%、19.72%、和24.56%,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例分别为62.21%、34.53%、23.48%、33.53%和97.22%。上述数据表明,2006年至2010年,尽管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对中国出口数量呈下降趋势,但其对中国出口数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2010年达到97.22%,中国是俄罗斯环氧氯丙烷的主要出口国。
上述证据表明,调查期内,俄罗斯环氧氯丙烷产业有较大的闲置产能,及较强的出口能力,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也较高,中国是其主要的出口国。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俄罗斯对中国出口环氧氯丙烷的数量将可能大量增加。

  上述证据表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环氧氯丙烷市场供大于求,产能过剩,闲置产能较高,拥有较大的出口能力,对国外市场的依赖度高。近年来中国环氧氯丙烷市场需求总体保持较快增长,中国是上述四国环氧氯丙烷对外出口的重要市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上述四国对中国环氧氯丙烷的出口数量将可能大量增加。

  (三)被调查产品对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

  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对国内的倾销行为虽然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仍然较低,且先降后升趋势,总体呈下降趋势。2006年至2010年,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被调查产品进口完关税后价格分别为16631.87元/吨、15761.56元/吨、14237.16元/吨、8065.01元/吨和13737.76元/吨。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价格先降后升,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2007年比2006年下降24.08%,2008年比2007年下降22.69%,2009年比2008年下降26.83%,2010年的价格虽比上年上升53.78%,但仍比2006年下降33.96%。

  上述数据表明,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价格与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走势基本一致。2006年到2009年,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出现持续下降,受其影响,同期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价格出现快速下降;由2006年的18881.35元/吨迅速下降至2009年的8108.29元/吨。2010年,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有所上升,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相应回升,但仍低于2006年、2007年的价格水平。国内产业同类产品对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变动敏感,容易受到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变化的影响。

  上述证据表明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被调查产品有可能大量进入中国市场,被调查产品的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国内产业将进一步受到被调查产品的影响,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

  (四)产业损害调查结论。

  1.调查期内,由于实施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得到一定遏制,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得到了初步恢复和发展。

  2.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仍然很脆弱。国内产业同类产品对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变化反应敏感,国内产业容易受到低价进口产品的冲击和影响。

  3.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环氧氯丙烷闲置产能较大,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而中国是上述四国环氧氯丙烷对外出口的主要市场。在全球环氧氯丙烷消费市场需求进一步低迷甚至萎缩的情况下,中国市场需求的增长对被调查国家来说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出口数量将可能大量增加。

  4.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被调查产品向中国的出口价格有可能大幅下降,中国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有可能进一步下降,对国内环氧氯丙烷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八、复审裁定

  根据以上调查,调查机关裁定如下:

  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俄罗斯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对中国的倾销有可能继续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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