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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粮食局关于组织参加“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8-23 生效日期: 2012-08-23
发布部门: 上海市粮食局
发布文号: 沪粮调[2012]72号
  各区(县)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粮食经营加工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粮食产销区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产销区粮食企业开展合作搭建平台,实现产销区优势互补、互利双赢,黑龙江等八省市粮食局将于9月11日至12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请有意向参会的单位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名单,于8月17日前将附件3以传真形式报送市粮食局调控处。

  

  联系人:柯帅;电话、传真:32562687

  

  附件: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

  

   上海市粮食局

  

  2012年8月23日

  


  附件:

   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粮食产销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扩大粮食购销及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产销区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经黑龙江省粮食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云南省(市)粮食局协商,决定举办“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

  

  通过举办“2012·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继续为产、销区企业开展购销及资产合作搭建平台,进一步落实产销区省市间达成的粮食购销合作协议,深入发展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扩大粮食购销,引导企业开展粮食生产、收购、加工、储存、销售及资产运营等多方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二、主办、承办及参加单位

  

  本届洽谈会由黑龙江省粮食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和北京市粮食局、天津市粮食局、上海市粮食局、江苏省粮食局、浙江省粮食局、福建省粮食局、云南省粮食局共同主办;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黑龙江金谷粮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直属粮库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谷大厦承办;参加单位为共同举办交易会的省市粮食经营企业,并邀请有关省市粮食局、企业以及中省直大型粮食企业,铁路、港口等企业参会。届时,邀请国家有关部门、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到会指导。

  

  三、会议时间、地点

  

  2012年9月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在金谷大厦(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185号)报到。会议分为两个阶段召开,第一阶段为11日18:28时,在防洪纪念塔广场举行开幕式及文艺演出;第二阶段为12日9:00时在金谷大厦进行企业洽谈、推介、对接(详见附件1)。

  

  四、主要内容

  

  1、通报黑龙江省2012年粮食生产、流通情况;

  

  2、粮食贸易及资产合作、物流企业服务项目洽谈、推介;

  

  3、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揭牌暨网上金秋会启动仪式;

  

  4、企业签约仪式。

  

  五、参会准备

  

  请各省、市粮食局在当地网络媒体发布召开洽谈会有关信息,组织本省各类粮食经营、加工、贸易及社会其他粮食经营者踊跃参会,并以省为单位详细填报“参会单位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明确参会代表团联络员,于8月20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会议联络洽谈组。

  

  六、会议费用

  

  企业参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各省、区、市政府代表团成员及会议邀请嘉宾免费就餐。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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