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政发[2002]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市容委《关于我市2002年市容环境建设工程的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我市2002年市容环境建设工程的安排意见
2002年是我市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重要一年,也是市容环境建设工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的关键一年。根据市综合治理城市环境秩序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对2002年市容环境建设工程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基本思路
今年我市市容环境建设工程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下力量抓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三件事,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成果。以继续开展综合治理环境秩序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树立精品意识、综合意识、服务意识,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使街道综合整修工作全面上水平,逐步完善已初步形成的街道综合整修网络,努力塑造城市新景观,开创市容环境建设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今年市区重点围绕两河(月牙河、南围堤河)、一线(海河风景轴线)、一片(五大道片)、二十条景观道路展开。
(一)配合市重点工程,整修月牙河、南围堤河沿线建筑。在综合治理月牙河、南围堤河两侧环境的基础上,与“平改坡”改造工程紧密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地整修沿河两侧建筑,使居民和单位受益,为天津再添一道风景线。
(二)实施示范道路工程。完善海河风景轴线,集中抓好张自忠路、海河东路北安桥至赤峰桥段的建筑整修;结合保护风貌建筑,继续整修五大道和赤峰道等风貌建筑相对集中的道路;实施拆墙透绿(景)工程,综合整修友谊路、卫国道。要结合各条道路的特点,集建筑整修、立面整治、夜景灯光、绿化美化于一体,建设高标准的示范道路。
(三)周期性复修一批主干道路。年内安排黑牛城道、前进道、津塘路、黄纬路、红旗南路、西湖造、西青道、新红路等道路的整修;配合打通道路卡口工程,复修新兴路、西康路、贵州路、鞍山道、鞍山西道等一批道路两侧建筑。要注重与“平改坡”工程的配合,实现建筑景观融合、道路通衢贯通的整体效果,不断完善街道整修网络。
(四)配合重点道路拓宽改造,完成街景恢复工程。对张贵庄路、程林庄路、金钟河大街、芥园西道等拓宽改造的道路,建设和拆迁部门要负责对拆建后需保留的建筑立面进行修复。各区政府要统一协调各实施单位落实道路和景观规划,做到路通景成。
滨海三区及其他区县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主动安排好今年的市容环境建设工程并积极组织落实。
三、保障措施
市容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保证。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把市容环境建设工程作为综合治理城市环境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亲自抓,确定责任与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尽快拿出整修路段沿线和建筑立面清整方案,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专项治理,为建筑整修工程夯实基础。市容环境建设工程的资金筹措,要继续执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天津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规定》(199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的有关规定。市内各区人民政府要按市拨经费20%的比例出资,专项用于市容环境建设工程。滨海三区及其他区县,要根据各自的特点,自筹资金,安排好这项工程。
(二)城市环境不仅关系到城市形象,而且关系到投资环境,关系到综合竞争实力,关系到可持续发展。按照“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方针,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热情。凡列入今年市容环境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单位用房、私产经营性用房以及8层以上的高层公产房屋,均由产权单位、用房单位及房管部门按照市市容委统一制定的规划要求,自行整修建筑,或出资委托专业施工部门代修。商业门脸按照谁的房屋谁装修、谁的门脸谁装饰的原则,自行装修。凡新拓宽的道路,对沿街两侧的残留房屋、围墙院落及周围环境,由各区负责督促拆迁单位按照市容街景的统一要求自行修葺和装饰,也可出资委托市容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专业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市容环境建设工程,努力完成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对沿线的市政、交通、公用、电力、环卫、园林等设施都要粉饰一新。全市各行各业、各个单位都要为美化市容做贡献。
(三)市容管理部门对市容环境建设工程要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创建精品工程,不断提高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各专业管理部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规划、市政、房管、园林、电力、公安、消防、交管等部门,都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大力支持配合,保证市容环境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附:2002年市容环境建设工程计划明细表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二○○二年四月十日
附
2002年市容环境建设工程计划明细表
一、沿河治理工程:
月牙河 (新开河至张贵庄路)
南围堤河 (海河至卫津河)
二、示范道路工程:
海河沿线 (北安桥至赤峰桥)
五大道地区 (十三条路段)
赤峰道 (南京路至和平路)
卫国道 (内环线至高速公路出口)
友谊路 (中环线至黑牛城道)
三、复修主干道路:
西青道 (西站前街至西横堤)
新红路 (光荣道至新红桥)
黄纬路 (中山路至京津桥)
津塘路 (九经路至中环线)
黑牛城道 (友谊路至解放南路)
前进道 (越秀路至友谊路)
红旗南路 (中环线至宾西桥)
西湖道 (白堤路至苏堤路)
鞍山西道 (中环线至卫津路)
新兴路 (营口道至南京路)
西康路 (营口道至贵州路)
贵州路 (西康路至吴家窑大街)
鞍山道 (卫津路至南京路)
四、配合拓宽工程:
张贵庄路 (中环线至外环线)
程林庄路 (中环线至外环线)
金钟河大街 (中环线至外环线)
芥园西道 (中环线至延安路)
五、其地区县道路:
塘沽区:
杭州道地区 (八条路段)
学校大街 (解放路至大连道)
津沽公路 (船闸路至草头沽)
汉沽区:
新开中路 (新村路至文化街)
大港区:
文化广场
振兴路 (迎宾街至胜利街)
胜利街 (世纪大道至永明路)
曙光路 (迎宾街至迎新街)
北辰区:
北仓道 (高峰路至铁东路)
京津公路 (引河桥至小街村)
津围公路 (收费站至立交桥)
西青区:
柳口路 (津静路至西青宾馆)
和平路 (新华道至西青道)
津南区:
南华路 (地税局至聚会大酒店)
德胜道 (大有桥至马厂减河桥)
大沽南路 (双达公寓至柳林桥)
东丽区:
月牙河沿线
卫国道 (沙柳路至高速公路出口)
张贵庄路 (南大桥至外环线)
程林庄路 (月牙河至外环线)
宝坻区:
幸福路 (南三路至宝平公路)
火车站路 (通唐路至火车站)
南三路 (幸福路至体育健身广场)
武清区:
建国路 (前进道至高速路)
杨宝路 (机场道至高速路立交桥)
静海县:
胜利路 (东方红路至南纺三路)
东方红路 (铁路立交桥至旭华道)
宁河县:
震新路 (芦汉路至三八河路)
沿河路 (商业道至三八河路)
蓟县:
中昌路 (转盘至商贸街)
长城路 (武定街至人民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