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武药管注[2003]15号
各有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现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2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验证工作的通知》(鄂药监文[2003]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次验证工作的统一布署要求,各生产企业应迅速组织专班人员,认真地进行自查,并填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年度验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连同许可证副本(原件),于2003年2月底前报市药监局注册处,我局将于2003年3月1日至3月20日对申请验证的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联系人:林凯
联系电话:85791636
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年度验证申请表》(略)
二○○三年二月十二日
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