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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0年8月28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甘宏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咸阳市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薛泰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咸阳市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