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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湖南省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20-05-20 生效日期: 2020-05-20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湖南省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规划函〔2020〕340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湖南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湘交综规〔2019〕200号)收悉。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城乡客运一体化、全域旅游生态景观路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交通科技兴安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路径、旅游生态景观路建管体制、区域综合交通协调发展机制、“两客”车辆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每年12月底之前向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在相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0年5月20日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湖南省试点任务要点

  一、城乡客运一体化

  (一)试点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规范经营主体。以实现“一县一公司”为目标,优化农村客运发展模式,推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一家公司经营。

  2.实现公车公营。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客运车辆由经营公司出资购买、车辆和驾驶人统一由经营公司调配管理,杜绝挂靠经营、承包经营等模式。

  3.加强统筹规划。地方政府统筹编制完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包括线路布局规划、运力投放规划、场站建设规划、保障措施等,强化规划先行作用。

  4.实现乡村全通。科学布局行政区划内农村客运线网,实施冷、热线路补空调控,推动辖区建制村全覆盖。

  5.确保价格惠民。强化资源整合,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确保人民群众以优惠价格享受优质服务。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完成省内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分批试点创建工作,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智慧交通系统基本建成,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客运公益属性日益突出,基本保障人民群众在城乡客运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3—5年时间,基本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全省全覆盖,大部分县市区达到省内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水平,基础设施完善、网络衔接顺畅,价格惠民、服务优质,农村群众乘车难、乘车贵、乘车不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基本解决,总结并出台关于城乡客运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性成果。

  二、全域旅游生态景观路建设

  (一)试点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全域旅游公路发展体系,明确战略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并将其纳入民生实事考核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重点内容。

  2.实施品牌工程。实施约10000公里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全面改善全省A级以上景区及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人文景观,以及农林牧副渔相关产业园区、孵化基地等的交通条件,打造“湖南旅游公路”品牌。

  3.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最大限度保护生态自然景观,优先选择通过路面专项、绿化、景观路设计等提质改造工程,增设错车道、服务区(停车场)、宿营地、步道景观道等配套设施,提高旅游公路品质。

  4.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旅游公路新设计理念、新材料使用、新技术应用,大力发展“交通+旅游”“交通+生态”“交通+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孵化一批具有地方特点、富有竞争力的企业。

  5.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机制,统筹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加大交通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公路建设。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完成全域旅游生态景观路顶层设计,研究出台关于交旅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以及省市县三级财政支持政策和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建立考评机制,完善投融资机制。实现全省A级以上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景区“最后一公里”通达,完成一批精品旅游公路、红色旅游路、省际旅游连通路、地方特色资源路产业路等的建设。

  通过3—5年时间,全域旅游生态景观路基本覆盖,建管养运机制不断完善,“湖南旅游公路”品牌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建成约10000公里配套设施完善、安全绿色舒适的生态景观路,实现所有新增评级景区及省级风景名胜区等景区“最后一公里”通达,4A级以上及区域重要的不评级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遗产等)二级以上公路连接,3A级及区域主要的不评级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遗产等)三级以上公路连接。出台《湖南省服务全域旅游公路发展报告》等政策性文件以及关于旅游生态路的设计指南或地方规范。

  三、湘赣边区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

  (一)试点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健全区域协调机制。完善湘赣边区域两省、四市、十县(市)区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衔接,统筹省际通道建设。

  2.完善顶层设计。全面分析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现状、存在机遇,提出战略发展思路和具体实施途径,在土地、林地及水利、环保、矿产开发等环节上不断简化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全方位提升效率。

  3.打造区域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加快推动铁路连通,推进渝长厦(长赣)铁路、兴永郴赣铁路、常岳昌铁路等项目建设,加快既有铁路扩能改造,统筹规划区内城际铁路项目,促进湘赣边与长株潭城市群、大南昌都市圈城际铁路对接,实现与武汉城市圈、成渝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互联互通。推进区域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畅通衔接,加快沪昆高速湘赣界至娄底扩容工程、遂川至桂东至新田高速、江背至干杉东延高速等项目建设,实施G536清冲—伍市、G357汝城永丰—集龙(丰州坳)等国道提质改造,实现区域普通国道省际段二级以上贯通,加快S201、S330、S535、S337等与江西连接的普通省道提质改造,实现省际段三级以上连通。推进区域“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实施有条件的县乡道三级公路提质、村道双车道改造,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品质;积极构建“快进慢游”红色旅游交通网络,发挥服务“乡村振兴”先行作用。加快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改扩建,巩固区域性航空枢纽地位,加强与周边机场交通衔接,有序推进浏阳、平江、醴陵、攸县等通用机场建设。推进区域内河航道扩容提质,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拓展港口服务功能。

  4.提升客货运输服务整体水平。加快区域农村客货运改革,推进区域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完善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网络体系,优化整合区域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交通新业态发展,推进区域交通绿色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区域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区域协调机制不断完善,交通发展资金、用地、生态环境等要素供给得到较好保障,项目审批“放管服”力度加大,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提升,与江西省联合发布关于区域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的规划或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

  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和运行高效、体系健全的区域协调机制。区域内县市区均实现半小时上高铁、高速,1小时上机场,高速出省通道全部建成、普通国道均达二级以上、普通省道骨架网均达三级以上,农村公路全部达“四好农村路”示范标准。在“省际通道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交通+红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交通+产业”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等方面取得区域协调发展的典型经验,并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成果。

  四、交通科技兴安

  (一)试点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建设“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安装主动安全防范智能终端设备,实时采集“两客”车辆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和脱离监管行为的预警信息,实现事前预警、事中干预和事后考核。建设“两客”车辆智能监管省中心和省级综合平台、运管平台、企业平台,开展管理创新,强化智能化、精准化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和部门及时处置处理不安全驾驶行为等预警信息。

  2.不停车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应用全省行业内外治超相关数据资源,建设超限运输运行监管系统、违法超限运输执法管理系统、指挥调度管理系统、综合分析评价系统、大件运输许可系统、站级系统。完善IT支撑环境,健全前置服务器、工作流中间件、视频管理平台等主机及支撑软件。完善外场终端,完善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卡口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建设非现场检测点设备,接入公路超限检测站、非现场检测点设备、高速公路出入口、货运源头站称重检测数据和视频图像,完善治超监控网络。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在“两客”车辆监管方面,建成监管省中心和各级平台,出台《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行车操作规范》《湖南省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与测试规程》等地方标准,实现全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行车操作行为规范界定、车辆主动安全防范系统技术标准和测试方法标准统一。基本实现智能化、精准化安全监管,全省“两客”车辆和运输企业统一纳入平台监管,完成不安全驾驶行为事前预警预防闭环、事中处置处理与督察督办闭环、事后考核排名闭环的构建,事故发生频率明显降低。在治超联网管理方面,基本建成运行监管、超限执法、指挥调度、分析评价、大件许可、站级6大应用系统,打通省市县站四级数据传输,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与公安交通管理、住建(城管)、安全监管等部门管理系统联网对接。出台《湖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安装与使用技术规范》,推动全省治超工作信息化能力显著增强。

  通过3—5年时间,在“两客”车辆监管方面,基本实现不安全驾驶行为预警信息处置处理实时到位,智能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水平显著提升,道路客运企业、驾驶人员风险靶向管控精准到位,事故发生频率大幅度降低,有力遏制较大事故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两客”车辆运行安全整体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在治超联网管理方面,全省货车超限率明显下降,建成由“1”个云平台+“6”大应用系统+“1”个公安交警道安云外挂系统+“1”个治超联网监管中心构成的全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治超工作实现“全站点覆盖、全过程记录、全业务上线、全链条管理、全方位服务”,形成全省治超“一张网、一盘棋”科技治超新机制,治超决策分析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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