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建设厅实施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初审程序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20 生效日期: 2008-02-20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各市(地)建设系统各主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黑政监[2008]1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为减少行政审批程序。经研究,决定取消省建设厅直接实施的部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初审程序。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省建设厅已决定取消的13项行政许可初审(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附件:
1、黑龙江省建设厅取消初审程序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略)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黑龙江省建设厅取消初审程序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3、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4、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
5、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6、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7、城市供水企业资质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许可
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10、监理企业资质
11、建筑业企业资质
12、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1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