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21-11-26 生效日期: 2021-11-26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决定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决定

(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1999年5月27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