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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03 生效日期: 2000-03-03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冀政办函[2000]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省国有建筑企业在改革中不断获取新的生机与活力,企业得到迅速发展,但是在市场竞争中依然面临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分散、企业整体素质不高和运行效益低下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为了从战略上调整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带动和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把建筑业培育发展成为支柱产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建筑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从建筑业支柱产业和竞争性行业的双重特点和企业实际出发,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正确处理国有经济“进”与“退”、“质”与“量”、“抓”与“放”的关系,抓住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这个关键环节,从战略上加速推进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改组国有企业,努力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壮大发展大企业和大集团,放开搞活中小企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尽快适应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发展的需要;坚持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以培育和发展股权多元化为重点,围绕突出问题实施攻坚,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改革步伐;全面加强企业管理,着力转换经营机制,形成国有企业新的发展优势,带动行业结构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筑企业改革近期工作目标:2000年,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工作全面展开,国有中小企业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大多数国有大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完成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2003年,基本完成建筑业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改组任务,形成一批体制新、机制活,有较强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骨干企业和知名企业,国有中小企业全部放开搞活,逐步增加非国有经济的比重,非公有制经济占全行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形成比较合理的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企业组织结构和专业结构明显改善,全行业整体效益明显提高。 
  二、积极推进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完善建筑业所有制结构 
  (一)坚持有过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收缩战线,加强重点。除省和部分市保留极少数有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由国有资本居支配地位、并以国有相对控股形式为主外,其他企业要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使国有资本部分或全部退出;对于县以下国有建筑企业,国有资本应全部退出。 
  (二)以资质管理为手段,严格控制总量。对新办国有独资建筑业企业不予审批。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有计划、重质量地引导发展集体、民营、私营等非国有企业,通过参股或控股积极参与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 
  (三)广泛组织和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省、市末改制的建筑总公司(集团)和少数已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要积极吸纳其它社会资本,也可采用相互参股的形式,尽快实现股权主体多元化;其它国有大中型建筑业骨干企业以及国有控股集团公司的子公司,都要通过吸收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持股和规范上市等形式,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改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速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促进行业组织结构调整 
  (一)扶优促强,坚定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加快构建代表我省建筑业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和技术经济实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相互参股和联合。公司内部按照精干主体、分离辅业的原则,将企业内的工业商贸等公司逐步分离出去,提高主体运营效率;进一步推进大企业(集团)管理层和劳务层的两层分离,支持企业分离出来的劳务公司面向市场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 
  (二)要确定一批全省建筑业重要骨干企业(集团),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其发展。一是对重要骨干企业(集团)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开户银行要积极给予支持;省有关银行在安排贷款计划时,对重要骨干企业(集团)要适当予以倾斜。根据贷款管理规定,优先安排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贷款。二是重要骨干企业(集团)在省内承揽工程任务时,不受地区限制,均可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项目投标。三是建立政府及公有制投资占主导的政府工程采购制度,列入省、市政府投资工程采购名单的建筑业企业,可自由在省内参加招标和承包活动,符合条件的建筑业重要骨干企业(集团)可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名单。四是对到省外、国外投标承包工程需要出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有困难的企业,对施工过程中资金不足影响工程施工需要贷款或出具保函的企业,各级金融部门应给予支持。五是省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帮助重要骨干企业(集团)进行资产重组和推进资本运营;优先帮助企业(集团公司)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并创造条件上市。 
  全省建筑业重要骨干企业(集团)申报、审批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放小退劣,积极培育专业、劳务类企业。对量大面广的国有中小企业要采取联合、兼并、出售、转让、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使存量资产在流动重组中得到聚集整合或置换退出,使企业由小而全、中而全的结构单一型向专、新、特方向发展,以合理的市场定位进一步放开放活。 
  (四)建立严格的低资质企业市场准入制度。设区市城市区域内的三级工民建施工企业要限定工程承包范围,四级工民建施工企业不得再独立承包工程,县及县以下四级企业不得跨县域独立承包工程;强化劣汰机制,压缩一批资质水平低、专业雷同、市场信誉差的企业。 
  (五)抓紧培育工程承发包二级市场,把总分包活动(二级市场)纳入交易中心管理,建立健全市场规则,为专业、劳务公司创造合法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综合承包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将一级市场上承包的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通过二级市场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劳务公司,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六)建立完善的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采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认真清理工程拖欠款。要重点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以缓解大中型企业的资金困难,保证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出资人制度。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直属企业多、资产规模大的市建设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机构,使其对建筑行业的国有及国有股权企业具体行使出资人职能,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也可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对其控股、参股公司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二)构筑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根据我省建筑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居多、经营困难的实际,改制企业在股权结构设置中,既要充分体现“工者有其股”,又不要平均持股,对亏困企业,允许和鼓励经营者、管理层和关键岗位职工持有较多的股份。 
  (三)用足用好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国企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冲销呆坏账、明确企业法人财产权、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节余使用、企业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及资产变现、解决离退休职工医疗费、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等方面要力争取得新进展,结合实际积极进行工程拖欠款债转投、债转股以及工资基金结余由职工债权转股权等方面的探索,切实减轻企业债务和社会负担。 
  (四)对企业改制中经批准对呆坏账核销后,使企业资本金达不到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原则上进一步放宽企业原有资质等级暂时保留年限,企业必须在限期内从盈余中补平差额。对长期无法收回的工程拖欠款,经批准可采取帐销案存的办法,保留债权的清偿权利,不计入资产总量。 
  (五)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以及企业资产的具体成因,实事求事地合理界定产权,处理好各方的财产关系,切实保障国家(集体)和企业法人的权益。对拥有国有、集体产权的企业,多数企业可通过个人或职工集体出资买断的形式,将国有(集体)净资产全部予以置换,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使其同机关彻底脱钩;对名为国有(集体)、实为民营(个体)的企业,要通过界定产权和改制,限期摘掉“红帽子”,恢复其本来面目。 
  (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落到实处,建立起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人治理结构。要加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经理人员市场选聘制度。今后,改制、改组、领导班子调整的国有中小企业,其经营者的选拔原则上应通过竞争方式产生。 
  五、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全面加强企业管理 
  (一)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积极推行职工竞争上岗制度,建立经营者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不断缩减企业所用短期合同工,工程项目所需专业劳务队伍通过二级市场招标选用,形成人员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降低死工资标准,加大活工资比重,打破旧体制下按工龄定收入的分配方式,建立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鼓励优秀经营者、技术创新能手、高效率的管理者、高技能的劳动者取得较高报酬,形成新的有效的激励机制。 
  (二)要以项目管理为基点,抓住质量、成本、财务三个关键环节,强化各项基础管理。实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书》制度,全面加强企业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企业和项目内部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大力推行ISO9000国际标准,对项目技术、经济、质量、安全工作实行有效控制。认真落实和完善项目经理负责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促进项目管理班子挖潜降耗练内功,彻底解决项目管理中利润承包、分成和包盈不包亏的问题。 
  (三)要把“三项公开竞标制度”(项目经理公开竞标上岗、工程项目材料设备公开竞标采购、专业劳务分包公开竞标承包)作为建筑业学邯钢和国企内部改革的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推行力度,并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开展管理示范工程,带动和促进企业管理创新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加快国有建筑企业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升级 
  (一)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意识,积极与国内外先进施工企业、高校、设计、科研机构建立以课题、攻关项目为纽带的科研联合体,加速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储备。河北建工、河北建设两大企业集团和列入省百家优势企业的建筑企业要率先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机构,研究开发先进的施工技术,创建自己的“核心技术”,增强企业的设计能力,提高承包工程的技术含量。企业要加大技术开发资金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劳动生产率。鼓励企业与国内外先进建筑施工承包商搞合资合作,运用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科学进行工程设计和管理。 
  (二)强制淘汰落后的建材和施工方法,并把“四新”技术应用和其它技术进步因素纳入工程评优和企业资质考核等行业管理工作,鼓励企业向科技先导型企业转化,支持企业开发和应用与新型住宅轻钢结构、装配整体式砼三剪结构、节能体系、智能化系统相配套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促进住宅建筑材料、部品的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加快住宅产业化进程。 
 
 
200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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