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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环保产业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09 生效日期: 2000-11-09
发布部门: 贵州省府主管委办局
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0]15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 
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经贸委《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环保产业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环保产业的意见 
 
 
(省经贸委2000年9月15日) 
 
  环保产业是环境保护的技术保障和物质基础,是未来经济中最具潜力的新兴产 
业之一。发展环保产业对于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调整产业结构,拉动有效需 
求,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在大气污染治理、水处理及水污染治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领域 
内,我省环保产业有所发展,部分环保企业和环保产品正逐步进入省内外环保产业 
市场。但是,我省环保产业总量小、市场占有率不高、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合理 
,产业发展中存在法制建设滞后、市场体系不健全、企业开发能力不强、产业发展 
资金短缺等问题,制约了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加强对全省环保产业的引导和管 
理,加快我省环保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环保产业的基本思路及主要目标 
  基本思路:明确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增加资金投入,加快企业技术 
进步,推动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和规范环保产业市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本省 
实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保产业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与现 
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环保企业发展机制,在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指导下,加大对本省 
环保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培育拳头产品,形成规模化经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 
力;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环保规划和污染防治相结合,促进环保产业与相关 
产业协调发展,逐步形成环保产业链,使之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主要目标:从现在起到2010年,基本建立和健全科学高效的全省环保产业 
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市场监督体系,基本建立全省环保产品市场体系、环保 
产业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环保产业市场运行机制;结合 
省内、国内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需求,培育和发展一批环保拳头产品和骨干企业, 
环保产业结构趋于合理,产业链基本形成,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实力 
明显增强,产业规模明显扩大,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在全省GDP 
中的比重明显提高,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等西部大开发战略重 
点,针对我省资源特点和产业结构特点,以本省重大污染源达标排放及限期治理为 
契机,以适应我省生态环境建设和支柱产业。“三废”治理对环保产业的市场需求 
为依据,以大气污染防治、废水治理、工业“三废”利用的工艺、技术、设备的发 
展为突破口,重点发展污染治理技术和产品、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环保技术服务 
和生态保护技术服务能力。 
  (一)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 
  重点推行清洁能源、洁净燃烧技术和装备,发展烟气脱硫、粉尘治理、发动机 
尾气净化、消声技术和装备,提高技术含量,形成规模化生产。 
  (二)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 
  针对工业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的需要,开发高浓度废水、有机废水处理及 
循环再用技术和装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技术和装备,水净化技术和装备,向高技 
术化、系列化、成套化的方向发展,提高国产化水平,满足市场需求。 
  (三)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 
  以粉煤灰、煤矸石、黄磷渣等工业“三废”的大宗利用、高附加值利用、各类 
冶炼电炉可燃性气体的高附加值利用为重点,发展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高新技术和 
产品;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利用技术和设备;开发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利用技术和 
设备、再生资源利用技术和设备。 
  (四)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和设备。 
  开发推广水土保持与石漠化防治技术和设备;新能源与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 
和设备;节水技术与设备等。 
  (五)环境监测技术和设备。 
  根据市场需求逐步发展废水排放测量系统技术和设备、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仪 
表、便携式监测仪器、污染治理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配套仪器仪表等。 
  (六)环保技术服务体系。 
  以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生产施工企业为主体,加快环保科技成果转 
化,完善成套服务能力,形成环境科学管理、污染控制技术、自然保护、工程设计 
、项目环境咨询评价等领域的环保产业服务体系。 
  三、发展环保产业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管理职责,完善工作制度。 
  省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环保产业发展工作,依据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研究拟 
定我省环保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并对产业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结合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我省重点环保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指导企业实施 
;按照国家的要求指导和规范环保市场健康发展。 
  省环保局参与拟定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履行建立和组织实施 
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职责。 
  经贸、技术监督、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围绕引导、规范、监督、服 
务,努力培育环保产业市场,扶持本省环保企业发展。 
  计划、经贸部门应将环保产业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财政、科技、物价 
、金融及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在财税、信贷、投资等各方面采取措施,支持环 
保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支持环保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环保产 
业发展。 
  (二)加强产业引导,培育产业市场。 
  要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动、加强西部环境生态建设的历史机遇,努力培育 
我省环保产业市场。针对我省重大环境生态建设工程和重点环境污染源治理工程的 
市场需求,尽快建立和完善环保产品、环保设备等环保商品市场,尽快建立和完善 
环保技术、环保工程建设、环保信息服务、环保资金等环保产业要素市场,推进专 
业化市场建设,逐步形成适应我省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市场需求的、有利于我省环 
保商品、资金、技术、劳动力合理配置的环保产业市场体系。 
  按照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组织拟定全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 
作计划,确定适合本省实际的环保产业重点产品发展方向和目标,并组织实施。环 
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要与“机械振兴工程”的实施相结合,要将环保机械 
列入全省机械行业“十五”发展规划重要内容予以优先安排。 
  省经贸委会同省计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省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根据国家 
和我省环保产业政策以及国家环保产业工艺技术、产品、设备推广和淘汰目录,结 
合我省实际,定期研究制订我省的推广目录及淘汰目录,加强对我省环保产业发展 
的引导;要结合我省实际,采取措施,推荐优秀环保产品和优秀实用技术,促进环 
保产业技术进步。 
  (三)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环保产业升级。 
  坚持市场导向,突出比较优势,培育一批能够满足环境治理要求、具有较强竞 
争力、较大市场占有率的主导技术、主导产品和骨干企业,实现环保产品、环保企 
业和环保产业升级。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引导环保企业改变目前布局分 
散、产品结构趋同、生产规模过小、质量不稳、效益不高的被动局面,努力盘活存 
量,发展拳头产品和技术,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服务;二是以重点环保产品和技术为 
龙头,延长产业链,按照专业化协作原则组织社会化生产和服务,提高环保技术服 
务集约化能力;三是引导环保企业与省内外科研院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组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产、学、研”一体化、“技、工、贸 
”一条龙,集生产、流通、技术创新及环保服务于一体的环保产业联合体,走集团 
化道路,快速形成规模优势,提高我省环保产业的综合实力及市场竞争力;四是充 
分发挥我省机械、“三线”军工等企业的人才、技术和装备优势,鼓励向环保产业 
转移,快速提高我省环保产业科技含量,增强成套综合能力,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 
展;五是鼓励发展具有特色、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多种所有制环保科技型企 
业,引导中、小型环保企业向专、特、新的方向发展。 
  在环保结构调整过程中,要按照全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突出抓好产业 
重点的培育和发展,加强引导,防止和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建立促进机制,推动环保产业技术进步。 
  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生产企业开展具有前瞻性、技术起点高、市场潜力 
大的高新环保技术、工艺和设备的开发、研制以及引进、消化和吸收。有条件的环 
保企业要建立自己的技术开发机构,鼓励和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发。 
  省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环保科技示范项目的实施, 
促进我省环保产业向高新科技方向发展。 
  省科技厅、省经贸委要将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 
和推广项目,纳入省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技术创新计 
划”、“省新产品试产计划”,优先组织实施。 
  环保企业开发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关于企 
业所得税抵扣的规定实行抵扣;在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从事环保产品开发、生 
产的新办企业,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报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 
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二年。 
  对专门生产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 
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设备(产品)的企业(分厂、车间),在符合 
独立核算、能独立计算盈亏的条件下,其年度净收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 
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企业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 
,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实行加速折旧。 
  (五)加大产业投入,加快环保企业技术改造。 
  鼓励省内外企业和个人在我省投资环保产业,项目立项试行备案制。各级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要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 
资环境。 
  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解决环保产业发展所需资金,对条件成熟的环保企业, 
支持安排股票上市和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能力。 
  鼓励银行等金融部门的资金向环保产业倾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 
贷款信用担保。 
  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安排现有各项政策性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环保产业。环保 
企业实施环保产业技术改造,可以申请各级技术改造基金;对重大环保产业技术改 
造项目,省经贸委用省技术改造基金给予支持,省经贸委每年用于环保产业技术改 
造的基金不少于年度技术改造基金总量的2%;在《目录》内并符合条件的,可以 
申请国家经贸委贴息或补助;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计委高新技术资 
金。 
  鼓励企业有计划地引进一批省内急需并在国内外市场有竞争能力、科技含量高 
、治污效率高、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环保技术及设备,通过消化吸收,迅 
速形成优势产品。 
  抓好环保产业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及企业实施污水处理、 
大气治理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垃圾及废 
物处理示范基地。 
  (六)加强产业市场引导,规范环保市场秩序。 
  加强标准化建设,没有合法产品标准的环保设备和产品不准进入省内市场。要 
研究制定环保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和环保产品标识管理办法。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市 
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环保产品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净化环保产品市场。 
  加强环保工程的监督管理。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的 
单位,必须持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格证书》。承担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单位必须持有《贵州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资格证书》或《贵州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临时证书》。省环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环保工程 
设计专项证书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丙级、丁级证书管理办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 
强对重大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建设单位提高项目建设的工 
程质量。 
  实行环保工程项目信息通报制度。省环保局会同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召 
开环保工程项目信息通报会,向省内环保产业企事业单位通报我省重大环境治理和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对重大环保项目所需技术和装备,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力 
量开发和生产。 
  支持企业参与环保产业市场竞争,保护本省企业的合法权益。省内重大环保建 
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资助的环保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资金来源以享受优惠财税政策 
为主的环保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设计、主要设备采购、施工单位选择等,同等条 
件下优先使用本省产品、设计、施工和监理队伍。省经贸委、省招标局要进一步研 
究有利于我省企业参与环保产业市场竞争的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措施,搞好监 
督、协调。 
  鼓励本省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使用本省各级财政资金的工程项目在同质同价的 
基础上,优先选用本省环保技术、产品(设备)及工程服务。各级政府和部门对采 
用本省环保产品(设备)及技术的项目可给予必需的优惠政策和其他鼓励措施。 
  (七)发展环保产业服务,重视产业队伍建设。 
  培育环保治理专业化服务体系。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按照“滩排污 
、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探索由排污单位出资、专业环保公司代理污染治理工 
程建设、代理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产业市场化、社会化、集 
约化和规模化的运作新模式,有效降低排污单位及全社会的污染物治理成本,提高 
污染治理效果。 
  鼓励环保企业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逐步探 
索城市污水和城市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商业化营运、有偿使用的途径。 
  加强环保产业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场规律,积极培育环保中介服务机构 
,支持和鼓励环保中介组织在环保产业技术服务等市场领域中发挥作用。规范中介 
机构行为,环保中介服务机构应该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 
  重视环保信息产业的发展,鼓励兴办各类环保产业信息服务经济实体,培育和 
活跃环保产业信息服务市场。 
  按照“政社分离”的原则,发挥行业协会在沟通产业信息、促进成果转化、引 
导产业方向、实现产业协作、开展企业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规则、促进 
公平竞争中的积极作用。 
  大力培养、积极吸引环保专业科技人才及其他专业的人才从事环保产业,重视 
环保产业知识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环保产业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 
  加强环保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者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环 
保产业营销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能力。 
  新闻媒体要坚持发展我省环保产业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我省环保产业名牌产品 
和骨干企业的宣传,各级政府对发展环保产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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