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劳社发[2001] 439号
各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劳局,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铁路分局、安康铁路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经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评审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增补下列2个品种的药品进入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支付范围。
一、增补的2个药品:
1.通用名:雷贝拉唑钠,英文名:Rabepraole;剂型:肠溶片。限制使用范围:限二级以上医院、主治以上医师使用。
2.通用名:复方盐酸伪麻黄碱,英文名:Compoun Pseudoephedrine HCI,;剂型:缓释胶囊。
二、新增药品按《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