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31 生效日期: 1999-03-31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办发(199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的情况,国务院决定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邦国(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石秀诗(国务院副秘书长)
      石万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张德广(外交部副部长)
      熊光楷(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成 员:包叙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佑才(财政部副部长)
      李勇武(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局长)
      牛 平(安全部副部长)
      刘 京(海关总署副署长)
      甘国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副局长阎三忠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