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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10 生效日期: 2003-02-10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3]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我区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性的机遇,大力调整经济结构,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2003年新疆西部大开发工作要围绕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和社会事业,积极发展有特色的优势产业,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强人才开发和法规、法制建设。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66号)转发你们,请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好西部开发的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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