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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防汛及气象通信收费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7-21 生效日期: 1993-07-21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
发布文号:
   防汛和气象工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通信是进行防汛和气象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搞好防汛期间的通信工作,现就防汛和气象通信的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要认真贯彻邮电部邮部(1993)365号文件精神,对防汛、气象部门使用报话通信业务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计费。 
  二、对防汛、气象台(站)专门用于传递汛情、气象业务的电话免收建程控电话集资费。 
  三、防汛期间,防汛指挥部根据防汛需要安装的临时防汛指挥电话要保证,并免收初装费。 
  四、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物价部门适当减免防汛、气象部门的邮电业务附加费。 
  对以上减免费项目,要严格控制,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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