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质检动函[2002]110号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检验检疫局:
据我驻韩使馆反映,目前韩国植物检疫部门正在研究对所有进境谷物(包括食用和饲用)新增杂草检疫项目,以防止有害杂草传入。据了解,韩方这项检疫规定计划在2002年上半年实施。
韩国是我国玉米、小麦等谷物出口的主要市场,如韩方对进口谷物实施杂草检疫,将对我农产品出口带来一定影响。为促进我农产品顺利出口,避免经济损失,现就近期做好输韩玉米、小麦等谷物有关杂草检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承担玉米、小麦等谷物对韩出口检验检疫业务的局,立即组织对谷物出口存在检验检疫问题的调查,重点摸清杂草种类、含量,提出避免或降低谷物夹带杂草的有效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加强输韩玉米、小麦出境检验检疫工作。
二、请辽宁局牵头的玉米协作组和上海局牵头的小麦协作组,抓紧收集韩国检疫性杂草名录、杂草检疫措施及除害处理方法等检疫法规及技术资料,研究玉米、小麦等谷物出门检验检疫对策。
三、请各局于3月30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
200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