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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建设部、卫生部、物价局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
幼儿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学校教育的预备阶段,从小对儿童有目的地施加教育影响,有利于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对提高民族素质具有深远意义;同时,举办幼儿园有利于解决劳动者后顾之忧,为他们安心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便利条件,也是一项具有社会公共福利性质的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幼儿教育事业有了相当的发展。广大幼儿教育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和各级妇联、工会组织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国的幼儿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
但是,当前我国幼儿教育事业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模不能满足城乡群众的需要;幼儿园师资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亟待提高;有的幼儿园办园的指导思想不够端正,教育内容和教育办法不甚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及教育规律,亟待改进。这些问题的存在,多同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同志对幼儿教育的性质及其重要性缺乏认识有关。为了进一步推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发(1985)12号)提出,要努力发展幼儿教育。我国发展幼儿教育事业必须按照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以条件定发展的原则,坚持在保证一定质量前提下的数量与质量的统一,逐步做到基本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使幼儿师范教育协调发展。目前,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应把重点放在城市以及经济发展快、教育基础比较好的农村地区。在城市,要逐步满足群众送子女入园(班)的要求;在农村,可先发展学前一年教育,有条件的地方要发展农村幼儿园以及办好乡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育事业具有地方性和群众性。发展这项事业不可能也不应该由国家包起来,要依靠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一起来办。在地方人民政府举办幼儿园的同时,主要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办。幼儿园不仅有全民性质的,大量应属集体性质的,以及由公民个人依照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举办的。
集体性质的幼儿园(班),是群众集资办园的好形式,应予以提倡和鼓励。城镇街道举办的集体性质的幼儿园(班),应实行合理收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酌情对其开办、添置大型设备及房屋修缮等开支,从地方财财政的自筹经费中给予适当补助。乡、村举办的集体性质幼儿园(班),其经费由举办单位自筹解决,并可按有关规定适当向家长收费。
要继续调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举办幼儿园的积极性,可采取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幼儿园的形式,解决其职工子女的入园问题;并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向社会开放,吸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班),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予以扶持并加强指导、管理。
在办园形式上,要因地制宜,适应家长的需要,坚持灵活多样的原则,可以举办全日制幼儿园(班),也可以办寄宿制、半日制和季节性幼儿园(班),或学前幼儿班等。
发展幼儿教育事业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编制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城镇新建居民区和改建老居民区,都必须统筹配建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教育经费要“两个增长”的精神,妥善安排幼儿教育所需经费。
养育子女是儿童家长依照法律规定应尽的社会义务,幼儿教育不属义务教育,家长送子女入园理应负担一定的保育、教育费用。各地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教育部门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兼顾实际需要和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提出意见,经同级物价部门核定。
二、建立一支合格、稳定的幼儿园师资队伍。
发展幼儿教育事业要从培养和提高师资入手。必须积极发展幼儿师范教育,同时抓紧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以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对师资的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幼儿师范教育发展规划,根据当地人口、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可能,以及讲求办学效益的原则,合理设置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幼师班、职业高中幼教专业和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等。师资需求量较大的部门也应设置相应的培训幼儿园师资的机构。各地要注意加强各类培养、训练幼儿园师资机构的横向联系,并充分发挥幼儿师范学校在培养新师资和培训在职师资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幼儿师范学校应坚持为幼儿园培养合格师资的办学方向,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设置要适应城乡幼儿教育的需要;要处理好文化课与专业课的关系,教育理论课与教育实践的关系;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他们热爱儿童,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教育理论课程要改变脱离实际的现象,要加强学生的基本功训练,提高他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表达能力,教育活动的组织能力,玩具教具的制作能力以及其他各种专业技能技巧。要切实改革和加强教育实践环节,充分利用见习、实习、假期,使学生深入社会和幼儿园实际,增强学生独立的工作能力。
要改革幼儿师范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制度,可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使幼儿园师资来源地方化。幼儿师范学校除计划内招生外,要创造条件接受各类幼儿园主办单位的委托代培任务,或招收自费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分配应面向各类幼儿园。分配到幼儿园任教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教师待遇。国家不包分配的职业高中幼教专业毕业生,用人单位应在增干指标内择优录用或聘用,有关部门并可采取措施鼓励他们到集体或公民个人举办的幼儿园任教。
各部门、各单位举办幼儿园,应该根据国家关于幼儿园教师的条件和要求聘用或任用教师。对在职幼儿园教师中不具备合格条件的,要有计划地进行培训,使他们逐步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已具备合格条件的,应继续培训提高,使他们逐步成为幼儿园工作的骨干;对不宜继续担任幼儿园教师的,应逐步调换,由幼儿师范学校、职业高中幼教专业毕业生以及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各幼儿师范学校、职业高中幼教专业、幼教师资培训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都应创造条件,担负培训在职幼儿园教师的任务;同时,要充分利用函授、夜校、广播、电视、自学考试、寒暑假短期培训等多种手段组织教师在职进修。教师在职进修,以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缺什么,补什么,保证质量,讲求实效。
高等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要加强,应明确为幼儿教育事业服务的方向,改革课程设置,改善教学条件,并加强师资队伍的自身建设。要改革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制度,可从有幼教实践经验的青年教师和行政管理干部中招收一部分学生,毕业后回原地区从事幼儿教育工作。高等师范院校还应为幼儿师范学校、职业高中幼师班、进修学校培训专业课师资,并为幼儿园园长、教师、幼教行政管理干部提供进修提高的机会。
幼儿园教师是幼儿的启蒙教师,他们的工作是光荣而繁重的,理应受到全社会的敬重。各级人民政府和幼儿园主办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都要努力为幼儿园教师办实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认真贯彻有关工资待遇的政策,逐步改善他们的住房、医疗等条件。同时,要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努力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端正办园指导思想,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幼儿园教育的任务是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对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入小学作好准备,为培养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础。这是幼儿园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检验和评估幼儿园工作的根本标准。
幼儿园教育改革必须从更新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陈旧教育观念入手,切实端正办园指导思想,使幼儿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品德和行为习惯得到健康发展,克服无视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小学化”倾向。因此,幼儿园要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的保健工作,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要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体、智、德、美诸方面教育的互相渗透;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合理地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要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为激发幼儿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要尊重幼儿,热爱幼儿,坚持正面教育,积极诱导,使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要面向全体幼儿,注意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但不要对幼儿进行早期定向训练。
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国内实践经验,并学习吸收国外教育理论和经验,开展幼儿教育科研活动。要提倡理论工作者同实际工作者相结合,共同研究我国幼儿教育实践中的新课题,为幼儿教育改革提供理论指导。
幼儿园教育要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幼儿园要以正确的教育思想为指导,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而不要受社会上不正确思潮的影响。要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改进教育方法。同时,幼儿园应向家长开放,欢迎和吸收家长参加幼儿园的教育、管理工作,幼儿园和家长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四、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幼儿教育涉及面广,各有关方面都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7)69号)的精神,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各级教育部门在履行有关管理职责中,要注意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对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类指导。要同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并要加强同各幼儿园主办单位的联系,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幼儿教育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全社会都要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多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齐心协力,开创我国幼儿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198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