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建函城[2002]579号
南京市市政公用局:
根据省政府89号令《江苏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和省建设厅《关于实施液化石油气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制度的通知》(苏建城[2002]180号),我厅对南京华润石油气有限公司申报的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在江苏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经研究,同意对南京华润石油气有限公司贮灌站工程设施核发《江苏省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液化石油气)》。
附:南京华润石油气有限公司贮灌站的设施情况
江苏省建设厅
二00二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南京华润石油气有限公司贮灌站的设施情况
贮罐: 400立方米 4只
50立方米 1只
20立方米 1只
15立方米 2只
10立方米 1只
以及相应的灌装、装卸、维修等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