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由我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员、见证员、取样员岗位资格证书部分有效期已满,现将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有效期已满需要换发新证的试验员、见证员、取样员均应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主要为近年来新发布或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详见附件)。
2、培训学习的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检测专业委员会(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三楼)。学员须交同版照片1寸及2寸各1张,学习班开办时间另行通知。
3、学员学习成绩经考核合格,由我局换发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原证书收回作废。
附件:
1、试验员继续再教育课程安排(略)
2、见证取样员继续再教育课程安排(略)
二OO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