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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内贸易部关于海南省接受美国TCK疫粮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3-15 生效日期: 1994-03-15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1994)农(检疫)字第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根据中美两国农业部长1993年10月20日在北京签署的会议纪要,为解决中美贸易之间存在的小麦矮化腥黑穗病(简称TCK)问题,我国成立了一个由农业部、外经贸部、内贸部有关人员参加的TCK工作组和美方进行了两轮会谈。TCK属我国禁止进境的一类危险性有害生物,是一种对小麦危害性大,根除十分困难的病害,要严防其传入。但鉴于海南无冬小麦种植,并与大陆有琼州海峡作为天然隔离屏障,在确保我国小麦生产安全,并使我国全面获得美国小麦质量和利用其出口港获益的原则下,经报国务院批准,兹将海南省作为接受TCK疫粮的特殊地区。 
  海南省对TCK疫粮开放后,为不使其对大陆小麦生产安全构成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国务院对此事的批示精神,要采取如下措施: 
  1.海南省作为特定地区可以接受TCK疫粮。严禁将美国西北部7州(包括爱达菏、犹他、俄勒冈、华盛顿、蒙大那、科罗拉多、怀俄明)和大湖区3州(包括密执安、印第安那、纽约)生产的小麦输入海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自治区。 
  2.鉴于TCK危害的严重性,为更好地掌握疫粮动向,疫粮进口前,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报告。 
  3.疫粮接卸期间相邻泊位要避免有驶往大陆的运输工具同时作业。装卸疫粮的船只未经消毒不得到大陆其他港口装运货物。 
  4.疫粮仅限在海南省内加工,严禁将其原粮和麸皮运往大陆其他省、区、市。加工后麸皮的处理,应受动植物检疫部门的严格监管。 
  5.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要制定一套对进口疫粮的检疫监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疫粮及其麸皮向大陆其他地区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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