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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取消562家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19 生效日期: 2003-05-19
发布部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房地资市[2003]186号
市工商局: 
  经我局核定,上海南市商业发展房地产公司等444家企业2002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现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十七 条规定,决定注销上海南市商业发展房地产公司等444家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另上海市中洲房产开发经营公司等118家企业已自行向我局申请,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为此,建议你局取消上述562家企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特此函告。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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