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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2004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4 生效日期: 2004-04-14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质监公字[2004]037号
各考试领导小组: 
  根据目前各地报考工作情况,经研究,现将2004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考者报名时因故未能提供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培训证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有效证明准予报名,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由本人负责。 
  二、已获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后任职满4年者可以报考。考取监理资格者待获得工程师职称后发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各地报名截止日期顺延4天,最迟可到4月19日,其它各项工作时间不变。 
  请各地交通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向应考者发布以上信息。 
 
 
部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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