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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l一2003)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05 生效日期: 2004-04-05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厅公路字[2004]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以下简称“新《标准》”)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标准》的使用,现就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各阶段执行新《标准》的时间通知如下: 
  1、2004年3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文件宜按新《标准》执行。 
  2、2004年4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预可和工可文件,必须按新《标准》执行。 
  3、2004年10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新《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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