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关于2004年度南方五省烟叶标准标样审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3 生效日期: 2004-04-13
发布部门: 中国烟业生产购销公司
发布文号: 中烟叶收[2004]第24号
 
中烟叶收[2004]第2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烟叶公司(处),郑州烟草研究院,青州烟草研究所,全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全国烟草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为了进一步推进烟叶收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进程,认真执行国家烟叶标准,做好收购工作,定于2003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审定福建广东广西江西湖南等五省(区)烟叶标样,对相关人员进行烤烟分级标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审定各烟叶产区烤烟的国家烟叶实物标准样品(样品数量见附件一)。 
  2、烤烟分级标准培训。 
  二、参加人员:有关省级公司、重点烟叶产区分公司主管烟叶标准的同志(各省代表名额见附件二)及部分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分技术委员会分级标准组委员(委员名单见附件三),含已配备烟叶质检机构的省二、三级质量检测站烟叶质检人员、有关卷烟厂质检人员。 
  三、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锦峰大酒店(南昌市站前西路281号),酒店电话:0791-6418888(总机)、0791-6413268(营销部)。江西省烟草公司联系人:刘在强 13970822056、杜长根 13607089798,电话:0791-6535125、6535129。 
  四、会议时间:4月24日报到,4月25日至29日开会。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只审样不制样,各省送审的样品必须经省级局(公司)初审。各等级(把)叶片数量不少于30片。 
  2、各省级公司要严格按照分配代表名额控制参加会议人数,并于4月20日前将与会代表人数、抵达和返程时间、车次(航班)等电告会务组。 
  3、参加会议代表费用自理。 
  附件: 
  2004年度南方烟叶标准标样审定数量分配表(略) 
  2004年度南方烟叶标准标样审定会代表名额分配表(略) 
  参加审样会的全国烟草标准化农业分技术委员会分级标准组委员名单 
 
 
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三: 
 
参加审样会的全国烟草标准化农业分技术委员会分级标准组委员名单(共21人) 
 
  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赵兴、周尚勇、聂和平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刘刚毅 
  云南烟草质检站:周浙琼 
  玉溪红塔集团:吴静 
  湖南省烟草公司:陆中山 
  山东省烟草公司:王暖春 
  山东烟草质检站:刘继学 
  全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范黎 
  全国烟草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王卫康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任伟 
  青州烟草研究所:孙福山 
  福建省烟叶公司:刘奕平 
  重庆市烟叶公司:关博谦 
  贵州省烟叶公司:景庆丰 
  辽宁省烟草公司:王龙宪 
  湖北省烟草质检站:王国宏 
  广东省烟叶公司:郑江 
  广东省烟草质检站:李亚龙 
  吉林省烟叶物资公司:王志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