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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30 生效日期: 2004-01-30
发布部门: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工商联
发布文号: 总工发[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文明办、发改委、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局)、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工商联: 
  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培养造就“四有”职工队伍,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发挥工人阶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力军作用的重要工作,是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形成,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举措。现将《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 
  1、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2、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动全社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决定联合在全国职工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活动(以下简称“创争”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争”活动的重大意义 
  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突飞猛进,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我国的发展,就必须大力培养造就能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工人阶级始终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开展“创争”活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是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三个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的重要保证,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举措。 
  开展“创争”活动,适应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体现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反映了职工群众学习发展的迫切愿望,代表了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是各有关部门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工人阶级要不断用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规范、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日益进步的技术技能武装自己,努力成为艰苦创业的模范、勤奋学习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和增进团结的模范,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二、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和各地区、各单位实际出发,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职工素质建设为重点,以增强职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和发展权,推进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开展“创争”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着力提高职工的创新能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努力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机会;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为各类人才不断涌现和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三、开展“创争”活动的主要方法和途径 
  1、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广大职工中深入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理想信念教育,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帮助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通过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 
  2、创新群众性学习活动载体,构筑职工学习平台。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组织以及不同层面职工群体的特点,加强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学校、职工学校、培训机构、职工之家等阵地,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寓学习于工作中,寓教育干活动中,为职工学习创造条件,吸引职工群众广泛参加。要结合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借助各种形式和载体,科学规划,做好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要面向基层,立足班组,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重视、加强职工技能训练,激发、调动广大职工获取知识、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继续深入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读书自学是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重要形式,也是职工获取知识、提高技能、增长才干的主要途径。要在新形势下不断丰富读书自学活动的内容,创新读书自学活动的载体,拓宽读书活动的领域,将读书自学与职工素质教育更紧密地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职工学习、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在实践中提高劳动技能、岗位技能。要创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激励更多的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引导职工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自己,在竞争中提高自己,在奋斗中充实自己。 
  4、充分利用各类社会教育资源。要进一步整合包括工会教育培训资源在内的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对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的力度,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学习和发展需求。要推动中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的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创新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基层工会组织也要在广泛动员和引导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的同时,力所能及、拾遗补缺地组织开办各种适应性、实用型短期培训,为广大职工更新知识、增长才干发挥作用。 
  四、“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职工”的基本条件 
  学习型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1、在广大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氛围,组织内各种学习型团队(班组、科室)普遍建立,并取得一定实效。 
  2、有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明确的各类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 
  3、维护职工学习权利,为职工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和保障措施。企业要保证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不低于工资总额的2.5%。 
  4、职工的学习热情、学习成果和劳动创造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实现了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推动了组织的持续发展。 
  5、领导成为学习的带头人,组织内有形与无形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建立了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6、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开展“创争”活动,使组织得到发展,社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组织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7、完成国家规定的各类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和职工培训任务。教育培训工作在本行业同类组织中保持先进。 
  知识型职工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有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甘于奉献,拼搏进取。 
  2、确立终身学习理念,有强烈的学习要求,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完善的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践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 
  3、具备所从事工作岗位必备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习惯,在团队学习中发挥突出作用,学习事迹突出,成效显著。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备适应岗位变化要求、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和本领。 
  5、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运用学习、掌握的先进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勇于创造,不断创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突出业绩并有创造性的贡献。 
  五、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工商联主管领导组成的“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宏观管理并指导全国“创争”活动的开展。 
  2、成立由上述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的“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具体实施“创争”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组织信息和经验交流,检查、监督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负责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 
  3、将原“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评审委员会”更名为“全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上述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和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和知识型职工标兵的评审认定工作。 
  4、各省、区、市也应按照上述精神,组成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评审机构,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要求,加强对本地“创争”活动的领导。 
  六、开展“创争”活动的工作要求 
  1、加强对“创争”活动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创争”活动的领导,把“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权益的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广大职工是开展“创争”活动的主体,要进一步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创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建设学习型班组上,努力为职工学习构筑平台,创造优良的成才环境。 
  2、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范畴。企、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推动和督促本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认真制定、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各项保障措施。工会要加大源头参与管理的力度,从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阵地建设、经费使用,到培训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努力实现全程参与。要将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证纳入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内容,从制度上监督保证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权利的落实。要把“创争”活动与争当“创新示范岗”、“创新能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创新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竞争能力。 
  3、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作用。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将评选出一批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创建经验,并不断发现和培养新的先进典型,形成地区、行业分布合理的典型示范网络。各地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开展“创争”活动的经验,总结“创争”活动的基本规律,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与先进典型,把学习典型经验与学习身边的先进结合起来,把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推动“创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4、建立“创争”活动的运行机制。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为使“创争”活动持久、规范、制度化地进行下去,必须建立完善一整套协调、高效的运行体系和保证机制,包括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习型组织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创争”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机制,以及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全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委员会”将每年对在“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成绩特别突出的10个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和10名知识型职工标兵,全国总工会将分别颁发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各地工会也要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和必要的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5、发挥优势,加强协作,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各地工会、文明办、发改委、教育、科技、人事、劳动保障、国资委及工商联都要重视“创争”活动,共同推进“创争”活动的开展;要把“创争”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把“创争”活动的要求融入到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活动之中;要将“创争”活动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结合起来,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措施,指导中央企业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竞争力;切实推进行业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职工素质教育的指导和评价,加强各类教育资源的统筹利用,广泛开展适应市场和职工需求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把职工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纳入职成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要充分利用“创争”活动载体,宣传科普知识,宣传国家科技创新成果,着力加强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准入制度;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分类的人才评价标准。努力创造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成长的良好外部条件,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对工会举办的直接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各种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事业和活动,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费、政策等方面的扶助和支持。 
  6、工会组织要承担“创争”活动的组织协调职责。各级工会要把“创争”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承担起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协同各有关部门,长期不懈地抓好。首先各级工会要建成学习型工会,工会干部要成为学习的模范。要紧紧围绕工会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结合群众性技术创新、建设职工之家、职工读书自学成才等活动,选准工作角度,找准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创争”活动内容、目标、规划、要求和步骤,形成特色,推动“创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大力作好舆论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创争”活动,为“创争”活动的开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氛围。 
   
  附件2 
 
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一、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俊九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副组长 黄彦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成员 翟卫华 中央文明办副主任 
  李盛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启迪 教育部副部长 
  程津培 科技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事部副部长 
  张小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瑞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程路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二、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黄彦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副组长 谷常生 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成员 李伟 中央文明办协调组组长 
  李守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 
  张昭文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助理巡视员 
  侯淑珍 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刘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司副司长 
  魏卓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 
  李学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群工局副局长 
  史泽鄱 全国工商联宣教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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