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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等21个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资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9 生效日期: 2003-12-29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文号: 安监管人字〔2003〕 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为加快安全生产培训体系的建设,完善培训基地网络,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评估、统筹兼顾、实事求是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估审核。经研究,决定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等4个单位一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授予上海市劳动保护研究所等14个单位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授予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培训中心等3个单位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格,名单详见附件。 
  有关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严格按照国家局《一、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评估标准》和《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及教师资格认证办法》的规定,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格的单位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总结经验,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水平,为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具备一、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具备一、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 
 
  一、具备一级安全生产培训资格的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 
  2海南省行政学院 
  3.国家局宣传教育中心 
  4.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二、具备二级安全生产培训资格的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2.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4.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5.上海市化工安全技术协会 
  6.四川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7.三峡大学 
  8.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培训中心 
  9.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10.核工业培训中心 
  11.广东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 
  12.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13.深圳高级技工学校 
  1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三、具备二级煤矿安全培训资格的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培训中心 
  2.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3..黑龙江省煤炭经济技术咨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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