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中煤建协字[2003]第53号
各煤炭建设监理企业:
根据原煤炭部《煤炭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煤基字[1996]第384号)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煤炭行业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注册管理办法》(中煤建协字[2001]第06号)以及有关国家现行建设监理法规,现将开展2003年度煤炭行业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和煤炭行业监理工程师复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复查范围持有原煤炭部、原国家煤炭工业局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颁发的煤炭行业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煤炭行业监理工程师注册岗位证书的建设监理企业。
二、时间和地点请各企业接到本通知、准备好有关资料后即可到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进行年检和复查,截止时间为2003年8月28日。
三、对于上述企业资质证书和监理工程师注册岗位证书有变更者,请携带相关文件资料证明进行变更。
四、携带资料
1. 企业资质年检:2002年度企业工作总结及200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一份、煤炭行业《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两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建设部或省(区)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煤炭行业建设监理企业基本情况定期报表(附表一)一份。
2. 监理工程师复查:煤炭行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表二)一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手册原件一份(复查后随证退回)、煤炭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一份。复查合格者由协会在岗位证书中加盖复查合格章退回企业保管、对复查不合格者(包括无监理业绩、不在监理岗位、已解聘、退休、调出等)由协会收回岗位证书或进一步复查。
五、其他请各监理企业同时将填齐后的上述附表一和附表二发至协会邮箱:jxms@chinacoal-safetgy.gov.cn
联系电话:6446.3720 6446.3718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二○○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