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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29 生效日期: 2003-10-29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冀政[2003]5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开发,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实现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就业问题作为执政为民、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功能和行政推动作用,在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实行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建设项目时,必须充分考虑对就业的影响,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有效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要坚持通过发展和改革的办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正确处理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扩大就业的关系,逐步走出一条既能充分促进就业,又能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路子。要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 
  要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创业成本低、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扶持金融、保险、通讯、社区服务等新兴产业。运用适当的技术选择政策,按照市场方式,重组衰退产业,对有发展前途、有市场需求的产业和产品,特别是高附加值的产品,在投资、贷款、技术和设备引进方面予以支持。继续加强对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力度,通过经济增长,力争到2005年全省新增就业岗位200万个。 
  二、筛选一批劳动密集型项目加快建设,增加就业岗位 
  在积极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增强我省经济竞争力的同时,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发挥其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全省重点推进的200个项目中,着重抓好钢铁、化工、机械、纺织、港口、交通和农业等50个劳动密集型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建设项目: 
  钢铁(5项):唐钢130万吨冷轧及带钢表面涂层工程、唐山1200万吨钢铁项目一期、唐钢冷轧生产线燃料基地工程、唐山钢铁集团公司年产50万吨不锈钢项目、首钢迁安200万吨钢联项目。 
  化工(9项):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吨焦化项目一期、承德钛白粉工程、唐山1200吨烧结项目、唐山北京焦化厂300万吨焦化工程、河北粉煤灰综合利用工程、邯郸矿务局陶二煤矿改扩建工程矿井项目、蔚州矿业公司单侯矿井项目、首都迁安焦化项目、迁安联旺化工厂焦化工程。 
  机械(2项):定州长安汽车集团公司微卡和皮卡项目、哈尔滨动力设备公司秦皇岛出海口加工基地。 
  纺织(4项):邯郸雪驰服装工业园。保定依棉集团环保面料和无接头纱、邢台三隆泰纺织有限公司项目、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高档精梳无毛羽纱线。 
  港口(6项);京唐港曹妃甸港区配套设施、京唐港曹妃甸矿石专用码头、黄骅港杂货码头、京唐港2号港池、秦皇岛港西港区集装箱泊位改造、京唐港曹妃甸矿石专用码头通路工程。 
  交通(21项):石黄高速公路沧州至黄华段、石黄高速公路衡水支线、衡德公路衡水至冀鲁界段、309高速公路河北段、106国道河北段高速公路、威县-山东界高速公路、京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秦唐津沿海高速、乌海-威海高速公路徐水至山西界、承德-赤峰高速公路、承秦出海公路大彭杖子至转岭段工程、邯济铁路复线工程河北段、忻州至保定铁路河北段、桑张铁路、青银高速公路、京承高速公路承德段、邢威高速公路、廊坊首都第二国际机场、承德民航旅游机场、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县乡道路。 
  农业(3项):南水北调引江中线工程(河北段)、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岗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有关部门要搞好协调调度,已开工的项目,要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正在做前期工作的,省内能自行审批的,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国家正在做规划的,要积极争取国家布点我省;需要国家审批的项目,要积极协调,争取早日批复。正在谋划的项目,要抓紧协调落实各方面工作,搞好服务,争取尽快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国家有专项资金的,要积极向国家争取,尽快落实。各市也要确定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项目,明确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给予扶持鼓励,争取早开工、早投产、早实现就业。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 
  服务业就业增长弹性大,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必须加快发展,力争到2005年全省GDP中服务业占三次产业的比重要达到38%以上,增加就业岗位160万个。 
  重点培育和促进服务业中的11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11个产业是:商贸餐饮业、公用服务业(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垃圾和污水处理、市政工程和公用设施服务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服务等)、住宅服务业(住宅经营、物业管理、装修服务等)、中介服务业(广告服务、会计、审计、法律、工程、管理等咨询服务,商品和生产要素市场中介服务)、运输服务业、旅游业(旅馆、旅行社、旅游景点及相关的交通、餐饮、商业、娱乐)、农业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医疗保健、社会保障、家政家教、托老托幼等服务)、文化教育业(娱乐服务、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健身服务、体育市场)、科技服务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教育培训等)。各市应根据实际,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鼓励性政策措施,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人服务业的政策和措施。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吸引外资在更广的领域和更深的层次参与服务业发展。培植一批与国际接轨、精通世贸组织规则和事务的专业性中介机构,为吸引外资创造条件。 
  大力发展旅游业。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鼓励支持社会各界投资旅游项目。今后3年全省新增旅游景点80个,星级饭店100家,新增家庭旅馆、社会餐馆8000家以上。加快开发工农业旅游项目,建成农业观光区20个,工业旅游项目10个以上。积极扶持旅游商品、纪念品生产,进一步完善重点旅游城市功能,促进旅游经济向规模化、专业化和高附加值化发展。到2005年,全省旅游业直接和间接创造就业岗位分别比目前增加20万个和80万个。 
  积极促进社区就业。社区服务就业容量大,多数岗位对劳动技能要求相对较低,是解决全省当前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的有效手段。各市要根据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和消费能力,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各方共同参与的全方位社区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社区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居民自办的股份合作企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个体私营企业。大力开发社会福利、家政、托幼、托老助老、残疾人康复等社区服务业。加强邮政服务网络建设,实施邮政进社区、校园、商厦“三进工程”和离退休人员社保服务进社区,卫生保健康复机构进社区等工程。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选择有一定人口规模、基层组织健全且发展潜力较大的社区,支持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示范点。通过政府扶持、企业加盟方式,建立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社保、就业、法律、教育、卫生咨询等中介代理服务的社区服务资源信息平台,沟通居民、服务业和政府之间的联系,推动社区服务规模化经营,带动各类服务企业的发展、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消费规模的扩大,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要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采取部门帮扶和驻区单位共建等方式,加大社区基础设施投入,为引导居民从事社区服务经营、吸引服务机构进入社区创造条件,增强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活力。 
  四、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把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与增加就业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快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力争使大部分农村新增劳动力就地转移。同时,要采取鼓励措施,引导城镇下岗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在发展农村经济中开辟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 
  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畜牧、蔬菜、林果、花卉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推行“一村一品”、“一地一业”战略,加快形成具有不同结构和特色的专业经济区域和面向不同市的经济带。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区域化种养基地、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大力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延长农业生产的就业链条。通过项目补贴和贷款贴息,重点支持石家庄三鹿、河北福成五丰、石家庄银河、永年蔬菜、承德露露等100家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以市场开拓为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经济服务组织。 
  积极推动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种资产经营形式,促进乡镇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把发展乡镇企业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乡镇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乡镇工贸小区建设,优化乡镇工业布局。采取多种措施,引导乡镇企业向工贸小区集中。各级政府要积极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条件,认真解决好乡镇企业融资难、引智难、经营难等问题,确保全省乡镇企业递增速度达到20%以上,每年新增就业30—40万人。力争到2005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达到35%。 
  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要遵循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市场化相结合,加快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逐步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规模有序、设施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增强城镇产业聚集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条件和生活空间。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消除在户籍、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行政区划等方面制约城镇化发展的障碍。争取到200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37%左右,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镇就业。 
  五、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积极推进国有经济的调整改组,按照“两增、两减、两分”的国企改革思路,在抓好50户大公司大集团改革发展的同时,加快推进面上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结构调整、资产重组和主辅分离过程中,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创办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多渠道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使企业在引入新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的同时,做到能分流的职工不下岗,能保留的岗位不流失,减轻社会就业压力。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积极扩大就业渠道。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在市场准入、发展用地、融资渠道、税收优惠、合法权益、外向型发展、技术管理机制创新、产业园建设、人才聘用等方面消除限制和歧视,实现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促使这些企业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全省着力扶持100家重点民营企业,促其进一步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投资和经营,鼓励民营企业吸纳下岗人员,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在资金、信贷、税收等政策予以支持。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到民营企业就业,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创业,力争到2005年城镇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 
  六、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加大劳务输出 
  继续实行出口增长导向,密切关注国际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动向,掌握国际贸易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根据比较利益原则,大力组织具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和工业纺织品等生产和出口,不断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出口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继续巩固传统市场,对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传统市场进行深层次开发;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南亚、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针对不同市场采取灵活多样的贸易方式和营销方式,坚持以质取胜。稳步放开市场准入,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增加投资,鼓励发展加工贸易,合理引导外商向劳动密集型产业或科技劳动密集型相结合的产业投资,尽可能地增加就业岗位。 
  劳务输出是我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将劳动力输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一项产业抓实抓好。省、市相关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传统的劳务输出地区特别是北京的劳务输出合作,通过驻外劳务管理服务中心和互设对口支援办公室,加强与输入地对口单位的协调沟通,稳定巩固现有劳务输出基地,掌握劳务需求信息,开拓新市场。特别要积极与非典期间劳务撤出的省市加强联系,恢复和逐步增加我省所占的劳务市场份额。建立外出劳动力资源库,组织劳务输出预备队伍,逐步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通过政府适当补贴的办法,鼓励输出就业的各类职业介绍所组成联合体。继续强化劳务输出的各项服务,特别是省驻京劳务管理服务中心要在职业介绍。档案托管、补办证件、社会保险接续和解决劳资纠纷等方面增强服务功能,切实解决劳务输出中存在的问题。 
  继续开拓国际劳务市场,大力发展对外劳务合作。进一步扩大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推动对外劳务交流与合作,发展和带动劳务输出。继续巩固和发展新加坡、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中东等传统外派劳务市场,大力开发欧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市场。保持传统劳务输出优势,进一步扩大中餐厨师、中医师、中药剂师、护士、海员,以及计算机软硬件工程师、工程设计咨询、工程监理等中高级劳务外派规模。认真做好外派劳务基地和专业培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加强外派劳务培训中心、储备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维护外派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为自主出国就业提供更为宽松和便利的条件。 
  七、加快发展各类教育,提高人口创业就业能力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可以从总体上提高劳动者素质,有效地防止结构性失业,同时以就学替代和延迟新增劳动力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缓冲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对失业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积极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加快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积极采取措施,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建设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政策和制度,重视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儿童的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力争使小学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99%以上,农村初中年巩固率达到97%以上,城市初中年巩固率达到99%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增长到115万人以上。继续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加强对高中国债项目建设和管理,在适当扩大招生规模的同时,加强对综合高中、特色高中的建设。认真抓好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快推进高校后勤集约化、社会化经营和学生公寓建设,稳步扩大招生规模。研究生教育要按照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形成特色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改革和发展力度,积极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着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创办研究生院,继续选择有保送权的学校和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试办本硕连读。继续调整、巩固和提高民办教育,认真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环境,努力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稳步发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扩大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职生比例;继续选择部分有条件的成人高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改建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鼓励高等本科院校利用社会投资兴办或与企业合作举办职业技术学院,扩大高中后职业教育培养规模。加强对职业培训统筹规划和管理,强化有关培训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方式和机构,进一步优化重组现有培训资源,多渠道筹措培训资金,扩大职业培训范围。 
  到2005年,全省地方普通本专科招生人数争取达到20万人以上,其中普通本科招生争取达到8万人,全省普通高考录取人数争取达到28万人,录取率保持在65%的水平,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8%以上。 
  八、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就业和再就业环境 
  正确处理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民工就业的关系,坚决消除妨碍扩大就业的体制性障碍,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和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城乡壁垒,建立城乡统筹协调的就业制度,逐步实现全社会劳动力的充分流动和双向选择。逐步取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限制性政策规定,支持有一定素质的农村劳动力和有资金实力的农村人口进城入镇参与开发、务工经商;鼓励和引导城镇有知识、有技术、会经营管理的职工“上山下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领办乡镇企业。 
  认真抓好劳动力市场建设,推进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扩大服务网络,在加强中心城市及县级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同时,逐步将服务网络向街道、乡镇、社区延伸。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进一步健全劳动信息网络,为供求双方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建立和完善空岗报告、用人登记、职业介绍许可、就业信息发布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维护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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