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穗文[2003]30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经市委领导同意,原广州市保健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共广州市委保健委员会。同时,鉴于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对该委员会的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苏志佳(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主任:
邬毅敏(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李卓彬(副市长)
委 员:杨育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陈耀光(市政府秘书长)
黄继胜(市政协秘书长)
杨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郑庆充(市计委巡视员)
谢月娴(市财政局副局长)
江 云(市人事局局长)
郑玉华(市劳动社保局副局长)
周国生(市卫生局党委书记)
卢彦德(市卫生局副局长)
房明玉(市药监局局长)
陈敏生(广州医学院院长)
李益民(市医药集团总经理)
王启敏(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中共广州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