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电力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电力负荷管理装置安装使用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13 生效日期: 2004-02-13
发布部门: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电力局
发布文号:
各区计经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工业、商业、交通、城建资产经营公司,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用电侧管理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政办函[2003]303号《关于印发〈今冬和2004年杭州市区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04〕1号《关于缓解我市电力供应瓶颈制约的若干意见》等精神,特制定了《杭州市区电力负荷管理装置安装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电力局 
二○○四年二月十三日 
 
 
杭州市区电力负荷管理装置安装使用规定 
 
  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最大限度地满足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求,针对杭州市电力供求矛盾的实际,根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用电侧管理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政办函[2003]303号《关于印发〈今冬和2004年杭州市区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04〕1号《关于缓解我市电力供应瓶颈制约的若干意见》等精神,现就杭州市区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的安装使用作出以下规定: 
  一、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系指安装在电力用户现场,能够监视用电单位用电情况并控制用电负荷的装置。 
  二、市区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除临时用电外)的用电单位都必须安装电力负荷管理装置。新报装接电的用户,必须在接电之前安装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杭州市三电办公室和电力部门按规划进度安装负荷管理装置或擅自将已安装的电力负荷管理装置退出使用。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对其实施限电直至停止供电的措施。 
  三、负荷管理装置的安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分站、分线进行。各用电单位应按照杭州市三电办公室发布的有序用电方案和分配的用电负荷指标(具体的负荷指标分配和负荷控制管理办法将另行制定下发)安排用电。 
  四、应安装负荷管理装置的用电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提供本单位实际电气设备一、二次结线图; 
  2、提供各分路开关装接容量、实用负荷,重要设备最低允许断电时间; 
  3、提供接用保安负荷、照明用电的开关回路; 
  4、提供负荷管理装置的安装位置,并根据要求改造开关线路及相应辅助设备,配合杭州市三电办公室和电力部门负荷管理专业人员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明确本单位负荷管理装置的运行管理人员,并将名单报杭州市三电办公室备案。 
  5、结合用电负荷管理,各用电单位应提供上一年度实际用电情况,包括月用电量、工作日与班次、最高负荷和平均负荷;同时,根据季节性生产用电特点,按照负荷率要求,提出本年度每个月的用电负荷和早、晚峰时间要保留的最低负荷申请(新上的用电单位提供用电申请)。三电办公室审核后,提出各单位的控制负荷具体方案,经市经委核准,按月度(或季度)计划进行用电负荷管理。 
  6、工商企业和一般单位应按照用电的特点、季节性负荷的大小和重要程度,对不同的设备按照总负荷的20%、40%、70%(连续性生产企业和重要单位用户分别按照总负荷的10%、20%、30%),分2-3个轮次提出可切除负荷的控制方案。报市三电办公室审核,经杭州市经委核准后实施。 
  五、对各类用户的负荷管理装置,原则上按以下标准安装和确定接入跳闸的控制负荷。 
  1、负荷管理装置仅用于远方抄表和负荷监测,不接入跳闸线路的用户范围是:党、政、军、警机关,医院、学校、广播、电视、机场、火车(汽车)站和公用事业等单位。 
  2、要求负荷管理装置至少能切除一半以上空调负荷以及全部霓虹灯、灯箱的用户范围是:宾馆、饭店、商务楼、商场、超市、大型市场、娱乐场所和商业单位。 
  3、要求两轮跳闸合计可控负荷应在10%-30%,辅助用电设施能达到错峰要求的用户范围是:化工、玻璃、造纸、化纤等连续性生产企业(需由三电办确认)。 
  4、对非连续性生产企业(除有连续性生产工艺要求和重要保安用电设备需要办理特别申请、核准以外),分两类控制。 
  ⑴对高供高计用户,主要用电设备必须处于可控状态。两轮跳闸合计可控负荷为总负荷的80%。 
  ⑵对高供低计用户,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处于可控状态。第一轮可控负荷应达到总负荷的50%,第二轮控制低压总开关。 
  5、高能耗企业(水泥、砖瓦、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等),分两类控制。 
  ⑴对高供高计用户,主要耗能设备必须处于可控状态。两轮跳闸合计可控负荷为总负荷的80%。 
  ⑵对高供低计用户,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处于可控状态。第一轮可控负荷应达到总负荷的60%,第二轮控制低压总开关。 
  6、对专线用户,两轮跳闸合计可控负荷10%-30%,应能达到市三电办提出的避峰、错峰要求。 
  六、由杭州市电力局负责我市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规划、选型、统一招标和采购工作,并组织安装、调试及日常运行维护、校验、整定加封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市三电办和电力局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力量,制定运行检修和管理规程,做到定期检修与校验,对运行中发生的各类故障,要查明原因,及时修复,确保负荷管理系统可靠运行。 
  八、新用户电力负荷管理装置应作为其配电装置的一部分,同步配套设计与安装。现有老用户的电力负荷管理装置在两年内完成安装,所需资金由市“三电”结余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