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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16 生效日期: 2004-03-16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深府[2004]41号

  《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深圳市委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净畅宁工程”,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广泛发动群众,统一认识,下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攻艰克难,针对市容环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拆除乱搭建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同时做好绿化和美化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发展整治成果,把我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梳理方法 
  这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以块为主,条条配合,动员群众参与,辖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在地毯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全方位、立体式推进。从中心城区到城郊,从主次干道到小街小巷,从门前到屋后,从地面到空间,凡是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不论大小多少,不管困难阻力多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精梳细理,不留盲区,坚决、彻底、全面地解决问题。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拆除乱搭建和影响市容的临时建筑物。乱搭建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是造成环境脏乱差的主要源头之一。大量无业人员居住在乱搭建的窝棚内,以种菜、养猪、乱摆卖、制假、拣拾废品为生,造成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对市容环境危害极大。今年年底前,对全市范围内的乱搭建和虽经审批但影响市容的临时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拆,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及时做好拆后清理工作,采取简易绿化、硬底化、设置围墙、委托管理等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坚决杜绝回潮现象。 
  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彻底拆除本单位红线范围内的乱搭建,为全市的整治工作做出表率。 
  建成区和建筑物楼顶、阳台乱搭建的拆除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预留地和待建地内乱搭建的拆除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控制范围和机场、港口、车站范围内乱搭建的拆除由市交通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边防巡逻道和各检查站控制范围及武警部队和公安边防部队用地范围内乱搭建的拆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武警部队深圳办事处、武警深圳市支队、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其他驻军用地范围内乱搭建的拆除由深圳警备区负责协调,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山地、林地内乱搭建的拆除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二)清除暴露垃圾。由于辖区管理工作不到位,个别地方仍然存在暴露垃圾等卫生死角。4月底前,结合清洁深圳月活动,对全市范围内的暴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加大对乱倒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连续性清扫保洁和垃圾及时清运制度,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产生新的卫生死角。 
  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住宅区、旧屋村、工业区和山地、林地内暴露垃圾的清除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控制范围和机场、港口、车站范围内暴露垃圾的清除由市交通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待建地、预留地内暴露垃圾的清除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河道范围内暴露垃圾的清除由市水务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暴露垃圾的清除由市环保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加强口岸环境治理。口岸是进入深圳的门户,环境面貌直接影响城市形象。10月底前,对各口岸及控制范围进行一次彻底整治,拆除乱搭建,清除卫生死角,整顿广告招牌,整治商铺门店,梳理各种架空管线,翻新破墙烂壁,规范车辆停放,加强清扫保洁,全面提高口岸净化、绿化、美化水平。 
  口岸监管区内由市口岸办负责,各查验单位配合;口岸监管区外由各口岸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城管办、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配合。 
  (四)整理各类沿街临时设施。路边临时设施不仅妨碍交通,而且影响市容。10月底前依法取缔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置的太阳伞、休闲桌椅、报刊亭、售货亭、收费亭、电话亭、遮阳篷布、阅报栏、招贴栏;整顿规范流动卖报台和早餐车的摆放;督促业主或产权单位对陈旧、破损、简陋的沿街通讯及供电设施、路名牌、站名牌、指示牌及单位、小区、居民住宅围墙进行翻新改造,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整洁、美观和协调。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办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提高城中村环境卫生水平。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是与原来低密度的建筑、低密度的人口相适应的。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入住,造成村内环卫、排水、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超负荷运转,导致污水横溢、垃圾乱倒、蚊蝇孳生。今年年底前,完善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村道、内街小巷全部实现硬底化,道路两旁进行绿化和美化。建立完善的密闭式污水排放系统,保证下水道畅通,无破损,无污水溢流。按标准设置果皮箱,建设垃圾转运站,实行垃圾集中密闭收集,保证日产日清。同时大力推行环卫专业队伍进村,由村股份公司采取招标方式将城中村的卫生工作委托清洁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 
  此项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六)规范菜地、果园、山林、鱼塘临时设施的设置。菜农、果农、渔民居住的大量简易破旧临时棚屋,既污染环境,又影响城市形象。10月底前,由相关部门就此类设施提出统一的样式和标准,对现有的棚屋进行全面整治,影响环境的一律拆除,同时按照新的样式和标准搭建,规范管理。 
  此项工作由市农林渔业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七)强化施工工地管理。10月底前,对全市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彻底整顿,所有施工工地按规范要求进行围挡作业,在醒目位置设置提示标语,公布工程信息;安排专人清扫保洁,按规定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工地路口实行硬底化,并设置冲洗设施;工地范围内物料堆放整齐,工地围墙保持整洁完好;工地工棚必须采用标准组合板房,做到整齐、美观、统一、协调,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进行改造或拆除,设置已经过期和废弃的及时拆除。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八)整顿农批市场和肉菜市场内外环境。农批市场和肉菜市场的环境卫生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针对目前农批市场和肉菜市场普遍存在的超线摆卖、乱堆放、乱拉挂和乱倒垃圾、污水及“四害”超标等问题,8月底前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改造和完善基础设施,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日产日清制度。对整治不力和管理不到位造成长期脏乱差的市场,依法对管理者进行处罚直至停业整顿,以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此项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经贸局、住宅局负责。 
  (九)清理废品收购站、点。非法设置和管理不善的废品收购站(点),不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同时还是盗窃市政公用设施者的销赃窝点。8月底前,对未经批准擅自开设的所有废品收购站(点)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批准但管理不善影响市容环境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关闭;今后对废品收购站的审批从严进行,提出统一标准,采取封闭堆放方式,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配合,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十)整顿规范洗车场。简陋破旧的洗车场既影响市容,又污染环境。今年年底前,对无牌无证和占用城市道路或绿化用地的洗车场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批准但管理不规范的责令整改,所有洗车场内不得有乱搭建,洗车设施、用品摆放整齐,并设置符合标准的污水排放系统,严禁向路面或雨水井排放污水。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十一)整治户外广告招牌。今年年底前,对建成区内设置不规范、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全面整治。未经审批设置的,坚决予以拆除;未按审定的位置、规格和时间设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配备灯光效果,保持整齐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对占用市政道路或城市绿地设置户外广告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占用公共场所设置立柱式户外广告,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牵头组织,市城管办、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公安交通警察局参与,市口岸办、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配合。 
  (十二)治理乱张贴、乱涂写。乱张贴、乱涂写破坏市容市貌,损坏市政设施,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必须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到谁的设施谁维护,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依法采取追呼、停机、罚款等手段;发动群众举报并及时取缔乱张贴的窝点;依法惩处利用乱张贴、乱涂写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人员。9月底前治理乱张贴、乱涂写要有突破性进展。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办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是全面推进“净畅宁工程”,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步伐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挂帅出征,分工得力干部专抓专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抓实干,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梳理行动由市环境综治办负责总协调和总监督,各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市环境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各指派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由市政府与各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梳理行动中的责任。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任务细化,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面、按时、安全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 
  (三)建立日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为了全面及时掌握整治工作动态,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每天书面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环境综治办组成若干督办小组,派往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实行定向定点督办,每天深入一线,加强检查和督促。市、区行政监察部门要介入梳理行动,对行动迟缓,顶着不办,或者为脏乱差当“保护伞”的要追究责任。 
  (四)认真组织考核,落实奖惩办法。整治任务完成后,块块以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条条以责任部门为单位向市环境综治办申请验收。检查验收要全面进行,并以辖区内是否全部拆除乱搭建作为主要评价依据。检查验收结果一是与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年度考核挂钩,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和先进;二是与市容环境辖区管理责任制量化考评和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评分挂钩,各占2004年度这两项考核30%的分值,提前一个月以上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的,额外奖励3分。对按时或提前完成任务的区、部门和责任人,给予表彰。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梳理行动涉及面广、阻力较大、任务艰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梳理行动的目的意义,将整治目标和内容公开,让广大市民进行监督和积极配合,发动群众举报乱搭建窝点和脏乱差黑点,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跟踪报道,督促整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紧张有序进行,高效优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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