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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搞好设市预测与规划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1-23 生效日期: 1992-01-23
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布文号: 民办函(1992)5号
  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0年十一月十六日批转的《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设市预测与规划工作的报告》(国办发[1990]65号)下发以后,绝大部分省、自治区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及时成立了专门机构,落实了专项经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很多省、自治区资料收集工作已经完成;部分省、自治区已完成初稿。但是,也有个别省、自治区重视不够,至今未动。 
 
  设市预测与规划工作是我国城市社会发展的百年大计。希望各地认真自觉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文件精神,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并请将进展情况及时报我部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司。对今年完不成此项工作的省、自治区,我部从一九九三年起不再受理其行政区划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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