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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建设系统服务热线现场推进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28 生效日期: 2001-06-28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办精函[2001]17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城建工委、建设党委),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邀请参加会议的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总结推广各地建设系统开展城建热线、服务网络的经验做法,推进全国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经研究,定于今年八月上旬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全国建设系统服务热线现场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各地建设系统开通城建热线、服务网络的经验做法,参观考察青岛公用事业“98111”热线服务中心,研究探索全国建设系统推广服务热线,推动全国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城建工委、建设党委)主管精神文明建设的部门负责人1名,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人1名,部分已开通、并有代表性的热线(网络)单位的负责人1名。 
  三、会议时间、地点和费用 
  会议定于8月8日至9日,在青岛市黄海饭店(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7号,电话总机:0532-2870215)召开,8月7日报到。会议期间食宿费自理。 
  四、其他要求 
  为总结并全面反映各地建设系统已开通城建热线、服务网络的情况和经验,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接此通知后,认真总结本省(区、市)已开通的热线情况,并于7月20日前将整理的文字材料电传我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请各单位于7月30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系人:秦书星、王敏,联系电话:010-68394038010-68394303传真)。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派人参加会议,超员恕不接待。 
  会议接待工作由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鉴于会议期间是青岛市旅游旺季,请参加会议人员在当地购买往返票,并提前将抵达青岛的时间(航班、火车车次)报给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以便接站(联系人:矫宗本0532-2879534,谢启琴0532-2870426;传真电话:0532-2861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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