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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31 生效日期: 2005-12-31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国函[2005]10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风景名胜区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统一规划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促进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国务院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
  (共10处)
  浙江
    方山—长屿硐天风景名胜区
  安徽
    花亭湖风景名胜区
  江西
    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
  河南
    青天河风景名胜区
    神农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
    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
    德夯风景名胜区
  贵州
    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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