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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首批实施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20 生效日期: 2001-08-20
发布部门: 北京市
发布文号: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首批实施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发(1999)41号)及《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首批实施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的目录公告如下: 
  1、电能表 
  2、水表 
  3、煤气表(含天然气表) 
  4、衡器(含天平、秤(杆秤除外)、称重传感器、称重仪表) 
  5、加油机(含加油机税控装置) 
  6、出租车计价器 
  特此公告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ОО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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