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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28 生效日期: 2001-06-28
发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沪府办发[2001]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以下简称锅容管特设备)的普查登记,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本市在用锅容管特设备的数量迅猛增加,应用范围日益扩大。但部分用户单位法制观念淡薄,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在用设备,致使目前在用设备底数不清,安全状况不明。个别企业甚至无视国家有关规定,无证制造或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锅容管特设备的安全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开展锅容管特设备普查登记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普查登记工作的目标 
  从现在起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查清在用锅容管特设备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掌握运行状态,督促使用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同时,下决心端掉和从严查处无证制造锅炉压力容器的窝点,清理整顿使用无证制造、无证使用、无证操作“三无”产品的单位。 
  一是对满足安全要求的在用锅容管特设备,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和发给使用证,并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日常变更、修理、改造和报废的信息。 
  二是对存在各类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在用锅容管特设备完成分级治理,对安全状况等级不够和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设备,限期整改或报废;对停用后重新使用的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评定。 
  三是对无证制造、安装的设备或旧货市场购入的已报废的二手设备,坚决予以解体报废。 
  二、普查登记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锅炉普查登记的范围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和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35兆瓦的常压热水锅炉。 
  压力容器普查登记的范围包括固定式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及医用氧舱,不包括容积小于150升且可移动的空压机储罐和锅炉房内的分气缸。 
  现阶段可选择一些大型企业的在用压力管道,进行工业管道的普查试点。 
  特种设备普查登记的范围包括电梯、客运索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二)重点 
  锅炉普查登记的重点是小豆腐坊、小木材加工场、小浴室、小干湿洗衣房、小服装加工厂等“五小”企业和乡镇卫生院所、中小学校的热水锅、消毒锅、蒸饭包等在用设备,特别是清理无证制造、无证使用、无证操作的“三无”锅炉。 
  压力容器普查登记的重点是超期气瓶和超龄气瓶,要督促各气瓶充装单位落实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进行登记建档和涂敷充装单位标志等措施。报废超龄瓶,杜绝超期瓶。 
  电梯普查登记的重点是检验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以种种理由超期不报检或没有张贴安全使用证而投入运行的各类电梯。 
  对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必须全面检查,重点是结构件、传动、液压部件是否合理、安全。 
  三、普查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 
  锅容管特设备普查登记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涉及各种经济类型的单位、各种人员,必须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综合治理。目前,锅容管特安全管理和监察的职能仍在区、县劳动部门。此次普查登记工作以区、县为主,由市质量技监局进行指导。区、县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本地区的普查登记工作。各级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确保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管理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本地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四、普查登记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宣传,形成声势。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在用锅容管特设备普查登记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市质量技监局要认真举办有关骨干人员培训班。 
  (二)普及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知识,减少事故发生。 
  锅容管特设备的普查登记主要集中在商场、学校、宾馆、居民区等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让市民知道哪些锅容管特设备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设备,知道使用不符合规定设备的危险性,以及发生事故后自救互救的办法,以利将事故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市质量技监局及各区、县政府可设立举报电话,并酌情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锅容管特设备普查登记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各区、县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分年度的工作目标,并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在全面动员、积极推进普查登记工作的同时,可在基础较好的街道、乡镇先行试点。各区、县政府要按月将普查登记的进度以及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市质量技监局,并由市质量技监局负责汇总材料,按季度报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四)加强现场安全监察,注重实效。 
  普查登记工作要与加强现场安全监察相结合。要利用安全监察的手段,为普查登记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要督促锅容管特设备使用单位依法自律。 
  普查登记要与隐患治理相结合,坚决取缔无证制造和无证安装。对未办理注册手续的新增设备要限期补办注册登记手续;对超过检验期限的在用设备要及时报检,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对停用的设备要办理报停手续,并加以封存;对报废的设备要办理注销手续,绝对不允许流入旧货市场;对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的设备,要限期整改;有关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搞好基础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市质量技监局要建立普查登记中心数据库。凡普查登记的设备,无论过去是否办过注册登记和领取使用证,是否进行过定期检验,都应填写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并录入计算机。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建立完整的在用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档案,实现在用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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