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西安市地税局关于推行使用有奖定额发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24 生效日期: 2003-08-24
发布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西安市地税局
发布文号:
  为加强地税普通发票管理,规范纳税人自觉依法使用发票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全省、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西安市人民政府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同意,陕西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西安市地税局从2003年9月1日起在西安市娱乐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中推行使用有奖定额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定额发票使用的范围及时间:凡在西安市范围内从事娱乐业(指歌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夜总会、酒吧、网吧等)、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指沐浴、理发、美容、美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打包、咨询等)等行业的纳税人。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按规定购买、使用新版有奖定额发票。 
  届时取消上述各行业纳税人原使用的《陕西省西安市饮食业定额发票》、《陕西省西安市娱乐业定额发票》、《陕西省西安市服务业定额发票》三种定额发票和《陕西省西安市代理业发票》、《陕西省西安市旅馆业发票》、《陕西省西安市旅游业发票》、《陕西省西安市其他服务业统一发票》四种手工填写式的复写发票。 
  考虑到广告业的特殊性,继续保留原手工填写式的《陕西省西安市广告业发票》。但广告业纳税人单笔业务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的必须使用新版《陕西省西安市定额专用发票》、《陕西省(省级征收)定额专用发票》,10万元以上的方可使用手工填开式的《陕西省西安市广告业发票》。 
  为保证平稳过渡,上述行业纳税人领用的旧版发票可使用至2003年9月30日。 
  二、有奖定额发票的种类:有奖定额发票为“即开即兑”型。我市地税有奖定额发票名称为《陕西省西安市定额专用发票》、《陕西省(省级征收)定额专用发票》,版式为横排四联式,由左至右依次为存根联、记账联、发票联和兑奖联、其中发票联设密码防伪区,兑奖联设刮奖区。票面金额分为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和5000元等12种版面。 
  三、有奖定额发票的奖项设置:有奖定额发票所设立的奖项,一律采用计算机随机布奖。有奖定额发票的奖项分为共5元、1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和3000元7个等级。 
  四、有奖定额发票的兑奖办法:消费者在消费后应依法向经营者索取有奖定额发票,取得发票后可当场刮开兑奖联上刮奖区的覆盖膜,即显示中奖金额或“谢谢您”字样。中奖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中奖者应持完整的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和兑奖联,在消费场所由经营者当场兑奖,然后由经营者凭收回的兑奖联到主管地税机关的发票发售窗口,按规定领回所垫付的奖金;中奖金额为1000元和3000元的,中奖者应持完整的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和兑奖联以及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件到我市任何一个区县级地税机关发票发售窗口兑换,经审核和防伪检验无误后当场兑奖。 
  中奖者应于取得有奖发票之日起30日内兑奖,逾期未兑奖的,视为放弃。取得发票的时间以发票联填写的日期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的发票不能兑奖:假发票或非本消费场所的发票;票面严重破损,无法辨认票面内容或有涂改痕迹的发票;未加盖经营者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未按规定填开或填开不完整、不规范的发票;自行撕下兑奖联的发票;其他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发票。 
  六、有奖定额发票的开具规定:经营者开具有奖定额发票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如实开具,客户名称、开票日期要填写齐全、清晰、准确。 
  经营者开具有奖定额发票时,应按照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金额开具相应的有奖定额发票;消费者将消费金额划整为零、故意要求开具多张小面额发票的,经营者有权拒绝。 
  七、有奖定额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奖励办法:消费者(举报人)对经营者拒绝开具发票;提供非本消费场所发票;使用收据或白条;跨行业发票;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借用、转让发票;以及使用假、废发票等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有权拒收并向地税机关举报。发票违法违章举报案件经地税机关查实并依法处理后,将按规定给予一 定的奖励并为消费者(举报人)保密。 
  特此通告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举报电话: 
  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5395743 7265219 
  地税高新分局:8315393 
  地税经开分局:6516663 
  地税涉外分局:7663510 
  地税碑林分局:5214229 
  地税新城分局:7431464 
  地税莲湖分局:8611641 
  地税雁塔分局:5263210 
  地税未央分局:6262680 
  地税灞桥分局:3513048 
  地税临潼分局:3812753 
  地税阎良分局:6202575 
  地税长安分局:5293437 
  户县地税局:4812852 
  高陵县地税局:6912877 
  蓝田县地税局:2750465 
  周至县地税局:8813397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