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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2 生效日期: 2004-12-22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办综发〔2004〕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05年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安全意识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切实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保障措施,切实把医疗安全、食品安全、防火安全以及卫生防疫、执法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警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切实做好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工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预防机构,要做好当地放假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加强对传染病、菌毒种的管理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切实做好医疗安全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加强临床一线人员的值班力量,保证医疗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应急救助需要;要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增强依法行医、安全行医的意识,保证正常的医疗服务;要进一步加强放射源、锅炉、压力容器、高压氧舱,以及水、电、气、热、能等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维护和保养;要进一步加强毒麻药品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各种医疗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保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节日期间食品销售、饮食习惯和消费等特点,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点。一要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做好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工作。二要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情况,指导其做好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为节假日期间的各项活动,提供卫生保障。 
  五、加大监督检查,切实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近期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医疗安全、食品安全、设备安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种隐患。此次安全检查,要与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与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强化内部安全管理机制相结合,与建立督查制度和落实应急突发事件预案相结合,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边检查、边整改、边总结、边落实,务求实效。 
  六、加强值守应急工作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各种通讯畅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火灾等,导致群众伤亡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卫生部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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