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出口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30 生效日期: 2003-01-30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2003]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贸易机遇与挑战并存。最近一个时期,发达国家采用技术性贸易措施,使我国农副产品的出口受到严重影响和冲击,我市的农副产品出口也面临严峻形势。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出口农副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扩大外贸出口,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外经贸部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出口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市内农副产品出口工作的领导,建立协作协调机制和预警机制,开展对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主要出口国入境检疫要求的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和政策。 
  二、市出口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陈际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学斯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式尧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成 员:宋定明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钱兆刚 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江信耀 市质监局副局长 
  肖健康 市经委副主任 
  王大用 市农办主任 
  王 健 市农业局副局长 
  何 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三、市出口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由宋定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