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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17 生效日期: 2004-12-17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明发[2004]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接连发生。2004年11月28日,中国港湾第三航务工程局厦门分公司长乐机场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发生架桥机导梁垮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12月3日,安徽省淮南市淮南矿务局发生压力管道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12月8日西安市美联汽修市场发生简易升降平台坠落事故,造成6人死亡,17人受伤。同日,山东省莱州市海庙港发生轮胎式起重机吊臂钢丝绳断裂事故,吊臂坠落导致4名渔船作业人员死亡。12月13日,湖北省浠水县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当前,已进入冬季,又临近 “两节”,由于供暖、赶工期和假日旅游等因素,极易发生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事故。12月14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特种设备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领导。各地要因地制宜,抓紧拟订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工作措施,努力提高监管到位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根据特种设备事故高发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开展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滑雪索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督查,尤其是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要实施重点安全督查。发现在用设备未依法登记、未按期定检、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必须坚决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整顿。 
  三、加强监督,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健全,确保在用设备依法登记、依法定检,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确保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并适时演练。使用单位要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防范监控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宣传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大力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舆论工具,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加强对全社会安全防范工作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全民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氛围。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生产和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及时核实查处举报案件,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制环境。 
  五、加强值班,坚持重大情况的报告制度。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发生特种设备事故,要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告,并积极实施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或配合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节假日期间要切实落实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国家质检总局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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