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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暂停审批成立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管理组织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12 生效日期: 2000-06-12
发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0]6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暂停审批成立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管理组织的紧急通知》(国清字[200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6月12日 
 
 
关于暂停审批成立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管理组织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国办发[1999]92号)精神,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治理整顿工作正按照“归类合并、统一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日前,经国务院领导批示同意,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三个行业实行合并统一管理,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的清理整顿和归类合并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治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舍中介机构领导小组有关行业归类合并的决定和要求,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归类合并、统一管理工作的领导,并抓紧落实。 
  目前,有个别地区和部门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出于安置人员的需要,正在筹组新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管理组织和批准设立新的执业机构,这与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是不一致的,也给下一步的归类合并工作带来新的问题和困难。为确保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制止边清边设的现象,减少清理整顿工作的阻力,特此决定:清理整顿期间,各地区、各部门一律停止审批、成立新的经济签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管理组织,停止相应的资格认定。如有特殊情况,须报经国务院治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同意。 
 
 
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 
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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