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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15 生效日期: 2005-03-15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办质函[2005]11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浙江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促进“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在各地工程上的广泛应用,根据《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我部将组织第五批“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已经被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三)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中多项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或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某一项(子项)新技术水平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 
  (四)2006年底前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五)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作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二、申报要求 
  请你们按照上述申报条件认真审核、择优选取,认真填写“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请按附件格式打印),连同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于2005年4月30日前报送中国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郭万清,电话;010一68393767。 
  中国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 刘宇林、王凤起,电话:010一68318229、010一68393469(兼传真)。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中国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邮编:100835。 
  附件: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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