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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28 生效日期: 2005-02-28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部机关各司局: 
  按照《2005年卫生工作要点》的要求,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强化卫生部门新闻宣传意识,主动做好舆论引导,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建立卫生新闻宣传的各项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推进政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卫生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培训,强化卫生新闻宣传的意识 
  强化新闻宣传意识,是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前提。卫生部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强新闻宣传的培训,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广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领导同志的新闻宣传意识。新闻宣传工作要有计划、有投入、有落实、有检查。在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时,要同时研究新闻宣传工作,并组织实施;要积极引导媒体为卫生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来做。 
  二、主动工作,提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主动工作,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关键。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要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充分反映各地卫生发展的新思路、卫生改革的新突破、卫生工作的新举措,提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今年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主要是: 
  以继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宣传报道各地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中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宣传报道各地加强《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和演练的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应用预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典型案例,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以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卫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逐步改变农村卫生落后面貌的重要意义,报道各地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宣传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为新增试点县提供参考和借鉴,解除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顾虑。报道各地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成绩和“万名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卫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重点项目实施的情况,宣传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 
  以稳步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为重点,全面正确解读关于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宣传开展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介绍有关城市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难点热点问题,加深卫生系统和社会各界的相互沟通和理解,为推进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以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年”活动为重点,宣传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树立一批管理好、服务好、反映好、效益好的先进典型并宣传推广。定期向社会发布和公示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效率、医疗费用等信息和医疗服务投诉情况,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引导病人选择医院、医生,减少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矛盾,促进医疗机构间的公平竞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年内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完善新闻宣传机构和工作制度,并设定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宣传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本单位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与媒体记者的工作联系,受理记者的采访;负责收集舆情信息,及时报送领导和有关单位参考,并针对媒体报道迅速作出反馈。同时组建相关领域专家咨询队伍,并进行新闻宣传方面的培训。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大型医疗机构,也要参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做法,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有效配合,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增加与媒体的沟通能力,建立起政府部门、社会公共部门、新闻媒体和群众之间权威、有效、快捷的卫生新闻信息传播和沟通渠道,实现卫生政务信息公开。 
  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部直属医疗卫生机构间要建立规范统一、运行有效的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稳步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要按照《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定期向社会通报和发布传染病疫情和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公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适时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的预警信息,及时宣传有关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普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卫生好新闻”评比活动。 
  四、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医疗卫生行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结合卫生行业的特点,把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的医务工作者”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广大卫生医务工作者在抗击非典斗争中表现出来的恪尽职守、救死扶伤、无私奉献、严谨求实的行业精神,要开展“追访先进典型人物”活动,广泛宣传吴登云、李素芝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宣传报道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卫生行业的先进人物的事迹,用事实说话、用典型引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宣传报道各地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建设和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总结和推广各地在加强医患沟通、落实医院人性化服务方面新的举措、好的经验;同时,注意抓住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主动揭短、公开亮丑,加强舆论监督力度,严肃行业纪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坚持卫生新闻宣传与健康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的能力 
  把卫生新闻宣传与健康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是加强健康知识有效传播的重要手段。要把卫生新闻宣传与群众最关心、同群众利益最密切的卫生健康问题相结合,将日常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与重要的卫生纪念日宣传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大众媒体的宣传教育以及公益性的健康科普室内剧制作播出、大篷车剧团农村巡回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提高健康知识传播的覆盖率和针对性,把健康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引导人们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自我保健水平。 
  着力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肝炎和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全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推进“全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行动”,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全年的每个阶段,营造一个没有歧视、相互关爱、共享生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以血吸虫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砷中毒为重点的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和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大力推进“中国健康知识传播激励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使群众自觉地摈弃不良生活方式,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预防疾病的能力。 
  六、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卫生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网络 
  卫生部和各地、各单位间建立快捷有效的联系和沟通机制是共同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保障。按照《卫生部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卫生部设立新闻发言人,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具体负责部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以及与各地和各直属单位的联系。请各地和有关直属单位将新闻发言人或负责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法(包括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于2005年2月28日前报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将适时开展培训,并在工作网络中建立专用工作通讯联系,保持畅通的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联系人:新闻办公室 邓海华 杨金瑞 
  媒体热线:010-68792084 
  传真电话:010-68792087 
  电子邮箱:wsbxwb@vip.sina.com 
 
 
卫生部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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