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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幸福工程2006年度“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6 生效日期: 2006-02-16
发布部门: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自1995年开展以来,在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实践中,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救助贫困母亲,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做出了突出贡献。2006年,人口计生委将'努力做好以救助贫困母亲为重点的幸福工程'作为重点工作之一。 
  现将幸福工程组委会等五个单位《关于开展幸福工程2006年度'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系列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地结合实际,把开展幸福工程2006年度系列活动纳入工作日程,统筹安排,积极参与,支持并帮助主办单位做好有关协调和组织工作,为救助贫困母亲、扶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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