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注工环保[2005]16号
各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协调各地、各部门在注册环保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落实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石油天然气等六专业注册工程师启动工作会议'精神,我专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地、各部门提出的建议,结合环保工程专业实际,对原'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进行了补充完善,现下发,请各地、各部门在考核认定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注册环保工程师考核认定新旧专业补充参照表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环保专业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注册环保工程师考核认定新旧专业补充参照表
专业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划分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环境防治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化工环保、冶金环保、化学环境工程、工业水处理、环境水利工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电厂环境工程、环境化学工程、环境治理化学工程、环境保护、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部分)、环境监测、噪声与振动控制、声学
本专业
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环境学、生态学、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环境卫生、环境化学、环境微生物学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农业资源与环境
土壤与农业化学、农业环境保护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工程、供热与通风、暖气及通风、空调技术、建筑设备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给水与排水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热能设备、锅炉设计与制造、工业炉热工、工业炉及热能利用、工业热能、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传热传质及流体力学、热能工程、热能动力工程、动力机械、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与环境、工业与民用建筑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水资源水文、水资源工程、陆地水文与水资源、水工结构、治河工程、河流泥沙治理、水利工程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沙漠治理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技术、化工工艺、高分子材料、高分子化工、高分子、合成纤维、煤化工、煤综合利用、燃料化工、炼焦工艺、炼焦化工、石油化工、石油炼制、精细化工、日用化工、中间体及染料、化学制药、感光材料、农药化工、轻工化学工程、电化学工程、电镀工艺、工业催化、有机化工、有机合成、无机化工、冶金化工、工业分析化工分析
相近专业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化工机械、化工机械与设备、化工机械设计、石油化工机械、炼油化工机械
轻化工程
制革、皮革工程、制浆造纸工程、制浆造纸、纺织工程、染整工程、制糖工程、油脂工程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炼铁、炼钢、电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冶金、有色冶金及电化学、化学冶金、稀有金属工程、特种冶金、冶金物理化学、粉末冶金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硅酸盐工程、无机材料、水工建筑材料、硅酸盐、水泥、建筑材料工程、耐火材料
金属材料工程
复合材料、腐蚀与防护、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铸造腐蚀与防护、工业设备防腐蚀
生物工程
生物化学工程、发酵工程、工业发酵、生物制药、微生物工程、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矿井通风与安、煤矿通风与安全、矿山安全与环保、安全工程
应用化学
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电化学、电厂应用化学、石油应用化学、冶金应用化学、油田化学、轻工应用化学、工业化学
应用物理学
工程物理、材料物理、电磁波技术、电磁场工程、应用力学、水工建筑力学、流体力学
大气科学
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及制造、流体传动及控制、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电子工程、铸造、热加工艺及设备、锻压工艺及设备、矿山机械、冶金机械、工程机械、水利工程机械、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水力机械、市政机械
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
1、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的专业名称。
2、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为'给水排水工程'和'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长期从事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物理污染防治和污染现场修复的工程设计人员,在考核认定中视为本专业。
3、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在'参照表'中未列出的,但与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相近的,请在申报相关材料时,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的意见,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