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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国旧金山交响乐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09 生效日期: 2006-01-09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6〕49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5]180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演艺中心邀请美国旧金山交响乐团一行126人,于2006年2月12日到上海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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