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3]296号
北京博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小区保安、保洁、智能安防费用标准的审批报告》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通泰小区D2-D5楼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该小区D2-D5楼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周界红外线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室内安防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5元收取。
本文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04年6月30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