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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行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4 生效日期: 2006-04-14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办函〔2006〕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十五'期间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成绩与经验,明确新形势下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目标与任务,我局拟于2006年6月召开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会议。 
  会议期间将安排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经验总结交流,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请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届时我们将遴选部分单位进行大会交流发言。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1.十五期间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整体情况; 
  2.建章立制情况; 
  3.专项管理经验(如中医优秀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三批师承等); 
  4.突出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方面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成效; 
  5.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创新机制与管理方式; 
  6.继续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工作建议。 
  二、总结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的省内1-2个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 
  三、总结书面材料 
  要求3000-5000字,请于5月15日前报我局科技教育司教育处。 
  联系人:徐金香 
  电 话:010-65914972 65063322-6702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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