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3]282号
北京金世恒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时代庄园物业管理费的申请》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时代庄园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楼宇保安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30元收取。此项收费用于加强楼宇保安,不得另收保安费。
3、电视监控系统、周界红外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燃气泄露报警系统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40元收取。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日期为2003年6月1日起至2004年5月31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