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3]276号
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下列项目物业管理费的申请》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远洋天地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楼层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楼宇保安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6元收取。此项收费用于楼宇大堂保安及加强楼宇保安,不得另收保安费。
3、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燃气泄露报警系统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5元收取。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日期为2003年6月25日起至2004年6月24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