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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国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圆桌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2 生效日期: 2006-05-12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办会〔2006〕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中国可持续消费和生产,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定于2006年5月26日在北京联合主办中国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圆桌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中国与欧洲国家之间就循环经济的概念与马拉喀什进程(2003年联合国马拉喀什会议上制定的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十年发展进程)的联系、废物综合管理、环境标志、可持续采购、可持续产品、可持续建筑物等方面进行交流,并探讨进一步的后续行动。 
  二、会议参加人员 
  外方:欧盟委员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欧盟成员国和其它国家的代表;中方:政府部门、产业界、消费和生产协会、社会团体、环境类非政府组织的代表。 
  三、会议时间 
  2006年5月26日9:00-16:30 会期1天 
  四、会议地点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B栋103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京外代表住宿地点:兰溪宾馆(地址同上)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 
  京外代表:5月25日13:00-20:00 兰溪宾馆前台 
  北京代表:5月26日8:00-9:00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B栋大厅 
  六、会议委托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承办。京外代表的往返交通费、会议期间食宿费均由会务组统一报销。 
  请各单位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于5月18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会务组。 
  会务组:宋爱民、钱玲 
  传真:010-84652981,010-66556218 
  手机:13801234903 
  附件: 
  1.参会单位名单 
  2.中国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圆桌会议回执(略)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会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 1人 
  科技部 1人 
  财政部 1人 
  建设部 1人 
  商务部 1人 
  交通部 1人 
  农业部 1人 
  信息产业部 1人 
  工商总局 1人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1人 
  环保总局政研中心 1人 
  环保总局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1人 
  环保总局宣教中心 1人 
  环保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1人 
  黑龙江省环保局 1人 
  山东省环保局 1人 
  河南省环保局 1人 
  江苏省环保局 1人 
  福建省环保局 1人 
  辽宁省环保局 1人 
  贵州省贵阳市环保局 1人 
  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 1人 
  辽宁省沈阳市环保局 1人 
  苏州市环保局 1人 
  中国消费者协会 1人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1人 
  中华环保基金会 1人 
  自然之友 1人 
  地球村 1人 
  广西贵糖股份有限公司 1人 
  贵阳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 1人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建设示范园区 1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建设示范园区 1人 
  内蒙包头国家生态工业(铝业)建设示范园区 1人 
  烟台经济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1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人 
  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人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郑州市上街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1人 
  苏州高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1人 
  广东省建材协会 1人 
  广东省陶瓷协会 1人 
  山东省陶瓷协会 1人 
  山东省建材协会 1人 
  中国林产业协会 1人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1人 
  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 1人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 1人 
  中国建材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1人 
  唐山惠达陶瓷集团 1人 
  广东佛山鹰牌陶瓷集团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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